广州地下车位将追缴出让金 费用取决于市场地面价

2013-09-05来源 : 互联网

在广州拥有地下车位的业主们,或将被追缴高额土地出让金。日前广州市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社会意见。其中,“追缴已售出地下物业出让金”的条款引起公众关注。

据征求意见稿的标准,车位追缴的费用或更多取决于车位所在区域的市场楼面地价。广东省地产商会副会长兼***黄朝辉举例说,如2009年,黄埔某楼盘业主易先生花6万买了一个负一层12平方米的车位。按现在黄埔*新地价11812元/平方米,他就要补缴7.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比原车位的价格还贵。

黄朝辉表示,因建造成本高,广州不少楼盘特别是市中心楼盘的车位配比严重失衡,车位缺口大,社区业主停车难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果再对地下空间征求土地出让金,发展商建**的积极性必然会更受打击。而补缴的**终还是会转嫁到业主身上。

上周,省地产商会已递交了八大建议性建议。但听闻市委**已批字要求国土房管局认真作出研究工作。黄朝辉个人觉得,对于这样一个涉及到民生的意见,一定要召开听证会,重新慎重考虑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补交问题,即便征收也不应溯及既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认为,物权法之前并无地下权概念。目前,法律对地表权与地下权的界限不甚清楚。因此他建议对在这之前已出让土地的地下车位选择暂缓执行,之后明确属于地下权范围且未缴的再考虑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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