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负债弃厂窜匿 东莞法院裁定制止变动法人代表

2014-05-22来源 : 互联网

广州5月9日电 公司运营不善负债数万万元群众币,法定代表人携公章和材料弃厂窜匿。广东省初级**9日表露,为避免被履行公司歹意回避债权,东莞市第三**初次裁定制止东莞市汉平家具有限公司变动台湾籍法定代表人。

据领会,广东惠州某涂料公司4月初向东莞三院清溪法庭提告状讼,向汉平公司催讨近800万元群众币货款。**查封汉平公司的机械装备等**后,两边告竣调整和谈,确认债务。惠州某涂料公司随后向**申请强迫履行。

履行进程中,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台湾籍董事长刘珍财不单不依法令划定向**申报公司**,反而携公司公章和主要材料分开,着落不明。此时,汉平公司也已遏制运营,**遂动手对查封的机械装备停止评价、拍卖。

法官诠释称,中国大陆2013年1月1日实行的点窜后的《民诉法》划定,对因当事人一方的行动或其他缘由,使讯断难以履行或形成当事人其他侵害的案件,**可责令其作出必然行动或制止其作出必然行动。基于此,东莞三院立异保全办法,裁定制止汉平公司变动法定代表人,并向本地工商局投递辅佐履行告诉书等质料停止行动保全,要求工商部分不得为负债公司打点法定代表人变动法式。

东莞三院副院长陈浩辉说:“这是一种摸索,今朝还没发明其他**有这方面的报导。但这其实不表白,对上述公司都要下禁令,偶然变动法定代表人反而会更有用地履行债务。只要对那些有歹意回避债权、迟延实行情节严峻的,我们才挑选如许做。并且,对那些转移**、拒不实行债权的,还将经由过程刑事手腕来包管履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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