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语浓:“分”字能当“给”字用吗?

2014-05-25来源 : 互联网

□胡希张

“给”,客家话说“bun1”,写成笔墨,常见的都写作“分”,如“借给人家”写作“借分人家”,“嫁给贫民家”写作“卖分贫民家”。仿佛“分”字也能够当“给”字用一样。如许将“给”写作“分”,不要说外埠人看不大白,当地人也得半读半猜;而“分公式枪!”“手分公式!”“就唔分!”“等路还吂曾分分细人哩”这类话,生怕就成了连当地人也看不懂的“天书”了。

不错,“分”字客家话除读“fun1”以外,依照白话又读“bun1”。可是,它是否是便可作“给”字用呢。《适用汉字字典》对“分”字的释义多达18项,惟*没有“给”这一项。《当代汉语辞书》对“分”字的释义有14项,也没有“给”这一项。《客家话字典》和《客家音字典》对“分”字的释义,也都没有“给”这-项。

由此看来,“给”写作“分”应是白水字了。

实在,客家话说的“bun1”,是有笔墨的,字典里都载得明显白白。《适用汉字字典》和《当代汉语辞书》里都载有“畀”字,注音是,释义是:赐与;赋予。梅州籍客家学者本身编的客家方言字典也一样,《客家话字典》载:畀〔bun1奔〕授与。畀工具。《客家音字典》载:畀“bi4贝”赐与。

记着这个“畀”字吧!改用这个“畀”字吧!衷心但愿梅州人再不要呈现将“bun1”写作“分”“奔”“兵”等白水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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