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机酒驾撞死香港男人 抗捕拗决绝警手指

2014-06-19来源 : 互联网

6月18日电 据香港《****》报道,深圳近年虽增强醉驾科罚,但日前仍发生港汉遭醉司机撞死惨剧。本月15日晚上10时20分,深圳一辆私人车突冲上行人路,撞死一名香港男人,公安参加将烂醉司机拉出车外时,司机疑将一名交警手指拗断,*终被多名交警合力礼服。

丧生港汉姓张,62岁,尸体被送往深圳市殡仪馆;闯祸醉酒司机姓黄,51岁,住深圳龙岗中间区,经大夫证实血液内酒精含量达218微克,超出法规所限,加上驾驶执照过时,交警以**无牌驾驶、交通闯祸、醉酒驾驶、故障执行公事等罪名将他拘捕。

车祸发生于本月15日晚上10时20分,姓张港人在深圳龙岗区龙园路步行时,一辆银色私人车突冲上行人路,先后撞向张及路边花丛,并将大树撞至连根倒下,树干却把张紧紧压住,途人见状**,公安*速赶至搬走树干,惟张已证实不*。

寿宴喝下半斤烈酒

事务中,私人车的防撞气袋打开,但姓黄司机仍于车内昏睡,公安遂将黄拉出,但有人突语无伦次地说:“我以前是甚么甚么军队身世,你知道吗!”不久,黄突拔足逃跑,交警林建平上前追捕,两边纠缠时代,林的左手尾指遭张拗至脱臼和骨折,多名同袍见状合力将黄礼服。

黄酒醒接管公安查问时称,事发前曾出席友人生日宴会,席间喝了近半斤白酒,厥后折返私人车,筹算从车内拿卷烟和生日礼品,却浑浑噩噩地开车离去,之后脑海一片空白,不知曾发生车祸,也不记得曾袭击交警。

按照内地法规,醉驾致人灭亡属严重罪过,傍边驾驶者闯祸后逃离现场或有其他出格恶劣情节的,可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灭亡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醉驾闯祸也可被控以风险公共平安罪,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车祸中的伤者或死者家眷也可向司机提出民事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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