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维权引一元钱名望权讼事 法院终审讯不侵权

2014-06-20来源 : 互联网

广州6月19日电 一地产公司建楼导致四周住户楼房发生裂痕,住户投诉无门发布微博**,地产商状告住户侵权,索赔1元*,广东信宜市**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广东高院19日披露,日前茂名中院对该起微博激发的名望权胶葛案作出终审讯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2月,信宜市明基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起头在该市金湖开辟区银湖路建造“君豪华庭”商住楼,施工工地邻接市民李德昶自建楼房。施工时代,李家楼房墙体呈现裂痕,他认为是明基地产施工所致。

交涉无果后,李德昶别离于2013年3月27日、4月8日,向信宜市住建局投诉不妥施工给本身造成损失。明基地产知情后,也在4月8日向住建局提出申诉,投诉李德昶阻碍该公司的正常施工。

11月27日15时32分,李德昶的胞弟李德男在新浪微博小我主页上颁发了题为《信宜市明基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野蛮施工,当局部分不作为》的博文,并同时转发给@今日信宜@南边都会报。明基地产在两天后向李德昶工作单元高州市中病院和上级主管部分高州市***发出名为《请避免贵单元工作人员李德昶的丑罪行径》的公函。

2013年12月1日原告信宜市明基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和被告李德昶在信宜市住建局的主持下签定了对李德昶的衡宇进行衡宇平安判定的和谈。

2013年12月8日,明基地产以李德昶、李德男两兄弟微博发帖行为损害名望权为由诉至信宜**。明基地产认为,李德男所发微博内容中反映“一周内邻接多座居民楼新增几十处开裂”“李德昶先后向多个部分反映,要求进步前辈行衡宇判定,但施工方继续强行违规施工”等内容严重不实。微博漫衍规模较大,造成信宜市本能机能部分多次就该问题质询,同业贸易伙伴群情纷纷,潜在客户流失严重。请求**判令两被告当即遏制损害公司声誉,删除新浪博文,在茂名地域规模内登报道歉,并补偿精力损失费1元。

被告李德昶答辩称,楼房开裂后本身多次向信宜相关主管部分投诉,可是平安隐患问题一向未解决。弟弟李德南担忧家人及邻人的生命**平安,才发微博但愿引起施工方和主管部分的正视。因该博文内容虽与己相关,可是该文并非本身所写,不组成侵权。

“发微博只但愿解决问题”,另一被告李德男说,“博文内容真实,没有任何对原告公司的欺侮离间”。在两边签定衡宇平安判定和谈后的第二天,本身就以“评论”的体例传递了工作解决的进展,并回绝了媒体的采访。

信宜市**审理认为,被告李德男在新浪微博上颁发《信宜市明基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野蛮施工,当局部分不作为》,该博文反映了胶葛发生的过程,内容根基属实。明基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确实存在强行施工的行为,故该博文并无损害其公司人格。原告认为公司名望受损,但没有供给足够的证据证实存在损害成果,故**驳回其诉讼请求。被告李德昶反诉原密告函高州市***等单元及主管部分,损害名望的主张亦没有供给证据证实损害事实。

明基地产不服一审讯决,向茂名中院提起上诉。二审**认为,被上诉人李德男微博内容反映了胶葛发生及向多个当局部分要求处置的颠末,首要针对相关部分的行政不作为,并没有对上诉人进行欺侮、离间的言词,并且上诉人也没有供给充实的证据证实其名望权的受损害成果。遂依法驳回明基房地产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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