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与维护

2014-06-26来源 : 互联网

【摘要】随着企业劳动关系的多层次发展,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受到了****的关注,社会各界也在为如何创建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而出谋划策。尽管实现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创建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良性运行必然要求实现并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工会以及劳动者本人都应该采取措施来加强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和维护。

【关键词】劳动关系和谐创建维护

针对当今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有**学者指出,决不能以牺牲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增长。当前各级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神圣职责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党委、**的重视支持下,团结社会各界共同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样做有利于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经济竞争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随着企业劳动关系的多层次发展,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受到了****的关注,社会各界也在为如何创建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而出谋划策,然而,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而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并将付出长期的时间和资源来进行维护。

一、和谐劳动关系的理想状态

和谐劳动关系应当是合同型的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他们之间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固定化、具体化、以此规范和约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并且通过劳动合同的履行,实现双方各自的权利。任何一方违约侵害另一方权益的,都要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意识,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和谐劳动关系应当是法制型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手段,是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在构成、运行、处理等方面应当实现法制化,法律原则、法律方式应当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模式。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以《劳动法》为**建立了调整劳动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在劳动关系运行的各个环节,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这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和**。

和谐劳动关系应当是**型的

**化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各级人民**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共同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也是工会从整体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手段,对涉及职工劳动权益问题,如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用以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体现了劳动关系的共同决定权,改变了劳动关系事务的处理由用人单位一方独占的局面,从而提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权利。职工**管理制度。职工**管理是职工依法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所在单位内部事务,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职工意志对用人单位意志的影响和制约,用人单位意志对职工意志的吸收和体现,从而使劳动关系建立在**的基础上。我国**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依法落实职代会职权,使职代会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和谐劳动关系应当是救助型的

劳动关系双方由于价值取向的差异和看问题角度的不同,产生一些矛盾难以避免,关键是看有没有一套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有效机制。我们既要正视矛盾,又要努力地去解决矛盾。劳动争议就是劳动关系矛盾的表现,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影响范围比较大,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二、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劳动用工不规范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根据有关调查发现,小型企业相对大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特别是一些餐饮、服务性的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率更低,有的甚至根本就没签。非公企业相对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二是劳动合同不规范。相当一部分劳动合同缺乏法定的核心条款。有些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福利等。恶意使用试用期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企业试用期只发生活费,往往“只试用不录用”等现象。

劳动关系协调处置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和各项改革的深化,一些地方劳动关系趋于紧张。资料显示,1997年以来,我国集体劳动争议案逐年上升。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劳动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包括劳资纠纷的对话、沟通、协调、仲裁,以及企业内部调解机制。因此**劳动者权益,一定要给予他们充分的话语权,使他们拥有与劳动力雇佣者平等的谈判地位。

各级工会组织还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资料显示,有些企业工会在履行基本职责方面很不到位甚至根本没有发挥作用。一是工会组织履盖率不高。有些非公有制企业主限制员工加入工会;部分农民工对工会认识不够,不愿意加入工会;还有一些改制企业有撤并工会的现象。二是工会组织维权力量弱。特别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就是老板的亲戚朋友担任的。三是工会的地位和工作要求相差较大。在国有和国有改制企业,工会的实际地位很难与行政平等,很难代表职工与行政平等协商,缺乏同企业不法行为抗衡的手段,使工会难以发挥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四是上级工会没有尽到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职责。

三、创建并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措施

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法制的原则,从政策完善、法律规范、体制变革和观念变化上下功夫,抓住机遇,认真对待,科学决策。

1、加强宣传,在社会上形成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的氛围。先要在各级领导中进行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再要对企业进行宣传,使其认识到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起码的职责;还要对劳动者进行宣传,使他们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可在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张贴大型宣传广告,使全社会都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强、完善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要把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整理归档,并进行全面清理、核对,然后输入劳动合同数据库。同时,要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劳动管理中的作用。

3、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计划。根据各地劳动用工情况,以及已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制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突出重点,采取分类排队等方法。

4、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根据工作计划,由**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抓落实。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劳动合同工作落实到实处。

5、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运用劳动监察的职能对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各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促进企业自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制度运行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出击,及时检查,通过劳动年检、日常巡视和专项整*活动,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6、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使参保率尽量达到100%。可组织员工参加医疗**计划,并给予困难职工一定的补助,减少职工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并设置如医务室、托儿所等后勤**机构,这不仅会使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与提高,并能极大地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7、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充分**劳动者的休息权对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职工工时制度,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与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依规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进程,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产检假、哺乳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并享受相应的假期待遇。

8、充分发挥工会为集体劳权的代表的组织作用。在强资本弱劳工的情形下,劳动者必须依法组成工会组织,以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和增强谈判能力。工会可以通过有组织的行动来为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提供强大的支持,并为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出谋划策。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可见其明确界定了工会的宗旨在于维护工人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是劳动关系中集体劳权的代表,这是一个普遍的原则。个别劳动者的利益,必须要有特定的组织来代表,才可能作为一种集体的和社会的利益来表达和维护。只有由个别的劳动者权利汇集成由工会所代表大的集体的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关系的正常运行才具有现实稳定的基础。

9、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会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要深入探索维权的方式方法。工会应该掌握、运用强有力的权力手段,增加对雇主的讨价还价能力。工会不仅要具有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愿望,还需要具有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技巧。比如,企业应确保工会组织健全,有效开展工会活动,确保职工入会率达到100%。企业应按时拨缴工会经费,定期组织职工疗养、旅游及问题活动,及时看望、慰问、帮助伤病和困难职工。

10、及时化解矛盾,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双赢。工会应担负起指导劳动者、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的职责。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于职工的来信来访设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音,条条有落实。企业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主管部门应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信息,及时化解矛盾。

以珠江啤酒集团为例,该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凡招用员工,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安排新员工上岗。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完善、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制度。2010年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荣获“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劳务关系和用工环境均获社会肯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于2010年8月18日成功在深圳A股上市。主要原因是工会积极参与社会化管理工作,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会工作的新方法、扩大新载体、建立新机制,把职工的信念追求、价值凝聚到企业发展的目标上来,从“大社会”着眼,“小社会”入手,认真落实好“两个普遍”,以协调劳动关系和服务职工群众为切入点,做到协调劳动关系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相结合,服务职工和服务社会相结合,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著.郭大力,王亚南译:《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53年3月第一版
【2】程延园:《劳动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
【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法学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视角与新探索》,法律出版社,2009年6月
【4】鲁道夫•特劳普-梅茨,张俊华编:《劳动关系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8月
【5】陈玉峰:《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落实状况的探析与对策》,《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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