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安公开宣判6名罪犯 涉毒者获刑4年

2014-06-28来源 : 互联网

云浮6月26日电6月26日**禁毒日当日,广东云安县在县城进行公开宣判处置大会,集中对销售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过失致人灭亡等6名罪犯公开宣判,并对15名贩、吸食毒品和盗窃、居心危险等人公开处置。

据介绍,该县镇安镇农人冯伟林绰号“肥猪”,于2013年先后将4克毒品“K粉”和3.5克“**”销售给多名吸毒人员,并将此中的钟炽桐成长成帮其销售毒品人员。同年10月20日凌晨,冯伟林驾车与钟炽桐等人到云浮市区采办毒品回到镇安镇后,冯伟林在路上被警方查获时弃车逃跑。

当日,冯伟林以销售毒品罪,被判入狱四年,惩罚金四千元;判钟炽桐入狱九个月,罚金一千元。

29岁的四川省宜宾县人李成未,与被害人毛某某2013年5月底了解。同年6月6日凌晨,李成未驾驶摩托车与毛某某沿324国道兜风,后在转入云安县石城镇燎原村委降面村路段泊车聊天、游玩时,致毛某某失足坠落离路面约3米的河流里。

李成未到河流将其拖回岸边用压胸、人工呼吸等体例进行急救,见毛某某已没有呼吸,便把毛某某拖到河中,用石头将毛某某身体压住沉入水中后逃离现场。经法医判定,毛某某生前系入水灭顶。

**审理认为,李成未的行为已组成过失致人灭亡罪,鉴于其在案发后自*,遂依法从轻判处李成未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据领会,从当日大会发布的案情看,该县犯罪警情,比2013同比下降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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