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距衡宇仅4.2米 居民告赢高速公司

2014-06-30来源 : 互联网

监测显示:居民江某居处噪声*高为83分贝,平均为68分贝,均远高于国度关于村落栖身区域噪音划定的昼间*高不跨越55分贝、夜间*高不跨越45分贝的尺度。

本报讯(记者章程 通信员周艺、黄晓莉)家住花都区花东镇的江某因无法忍受自家四周高速公路的噪音,遂将高速公路公司广州快速交通扶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快交通)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花都区**获悉,本案判决广快交通在3个月内**对江某栖身地的噪声节制以达到划定的噪声限值,并补偿江某的噪声检测费1245元。

现年32岁的江某系花都区花东镇凤岗村人。据江某回忆,自从2004年广快交通在自家衡宇后面建筑了一条高速公路后,全家人饱受噪音困扰。江某称该高速公路的隔离栅离衡宇仅4.2米,他委托监测站对住处进行噪音监测,《监测陈述》成果显示居处噪声*高为83分贝,平均为68分贝,均远高于国度关于村落栖身区域噪音划定的昼间*高不跨越55分贝、夜间*高不跨越45分贝的尺度。

江某暗示,他多次向广快交通及广州机场高速公路运营办理公司反映环境,客岁5月还发出律师函,但对方的复函内容十分浮泛。无奈之下,江某向**提告状讼,要求广快交通对其住处区域进行加建隔音墙工作,以使噪音情况达到相关划定尺度,并赔付噪音检测费以及精力损害安抚金等共计8245元。

庭审中,广快交通暗示完全分歧意江某的诉求,对于江某提交的检测陈述有贰言,并暗示该公司可以或许做到的只是降低噪音音量。据悉,本案诉讼过程中,广快交通已在江某住处四周的高速公路加建120米的隔音墙。

**审理后认为,**采信广快交通建筑的高速公路造成江某栖身区域噪声污染。江某据此主张广快交通在其住处区域进行加建隔音墙工作合理,**予以撑持。因在诉讼过程中,广快交通已加建隔音墙,但未达到划定的噪声限值,故此广快交通仍应对噪声节制予以**。对于江某主张的精力损害安抚金等,因其没有证据证实,故不予撑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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