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流量清零”,路在何方

2014-06-30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条目。刘副会长的这一番定性,是基于“流量清零”合适我们合同法上所称的“**条目”的前提:格局合同、强势方事先拟定、单方解除对方的权益、弱势方被迫赞成、未颠末听证或充实协商。然而,仅从**条目的定性,就得出“流量清零”必然长短法的,这生怕还有点勉强。
  这起*得从合同效力的角度来思虑。大都“**条目”,在没有存在“显失公允”情节之下,其合同效力属于“可撤销合同”范围,依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诉请**依法撤销合同效力。然而,在两边都已经买卖事实存在的环境下,**很难会行使司法撤销权。较低成本的改正体例,就是消费者退订。
  其次,在“流量清零”条目中涉及到对“流量”的法令定性。依我国“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流量必定不是物权法意义上的“物”,消费者采办的“流量”,仅是某一具体办事即“套餐”中不决的变量值,除非“流量”和“套餐”可以分化和并列。依今朝行业老例,所谓的“套餐”,是在固按时间包装下的上限办事,也就是说,“套餐”并没有说消费者采办的办事,仅只是某一固定的流量。上个月长沙关于“流量清零”的司法判例,根基上是从笔者以上阐发的角度来驳回原告的请求。
  如许,接下来我们会提出如许一个问题:既然此刻法令挑战“流量清零”**条目没有想象那么给力,作为弱势方的我们的出路在哪里呢?
  起*得改变两边地位不服等的状况,这得从消费者协会牵头发力。笔者**附和刘副会长对“流量清零”为**条目的定性,消协发声越大,越可觉得公允合同买卖创设更好的**情况,给经营者更多压力,迫使经营者在经营理念中赐顾帮衬到消费者多元需求与多元好处。消协也可以依章程倡议专项查询拜访,以实证、事实、数据等,为消费者争夺更合理的买卖前提。
  其次,鉴于买卖两边地位失衡、经营者横向竞争力不足的现实环境,国度应对根基流量单元价*作出干涉干与,划定每kb流量的*高指导价。在消费者对根基单位成本价全无所闻之时,任何所谓“套餐”是消费者“享了优惠”之说都是哄人的营销手法。
  尽管**条目还蒙着一层“未必违法”的庇护膜,但数据经营者们不成低估**条目对将来市场和商家诺言的持久危险。只有以消费者好处为本,经营者才有将来。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副传授)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