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理法子实施细则》的正式实施,6月18日起,南边人才市场和各区人才办(增城、从化暂除外)起头接管引进人才入户申请。
按照《细则》,经核准已设立人事户头的单元可直接经由过程申报系统申报;未设立人事户头的单元在申报系统注册并填报材料后,经由过程已设立人事户头的主管部分、公共就业和人才办事机构审核后申报。
经由过程公共就业和人才办事机构(人才市场)申报引进人才的,必需由引进人才本人或用人单元与办事机构签定代办署理或委托和谈。
按照划定,本市局级以上机关、事业单元、国有企业以及经核准可从事人事代办署理、劳动**事务代办署理营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办事机构,可向市人力资本和社会**局申请人事户头立户。经核准立户的单元可打点引进人才或代办署理人员的档案调转、审核、保管等涉及人员档案的相关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