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员有分歧互贴“公开信”揭短

2014-07-03来源 : 互联网

信息时报讯(记者周伟龙)小区成立业委会,本意是在业主与物管之间建立更好沟通的桥梁,但佛山同济广场小区的业委会成员*近却闹出了一场不小的风波:因意见不合,业委会成员集体“罢免”了原业委会主任刘先生,深感委屈的刘先生随后在小区内张贴致业主***,将自己了解的**一一曝出,此举迎来了其他业委会成员的反击,不久后他们更大面积地在小区内张贴***。作为公益人士的刘先生认为这些内容给其形象造成恶劣影响,随即状告其他成员名誉侵权,此案日前在禅城中院二审开庭。

选聘物业无果

佛山同济广场小区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据刘先生介绍,小区于2002年入住,但由于物管管理不善,2011年小区成立业委会,邱先生当选**任主任,“2012年中他因为乱盖公章等问题被撤下来,我就做了新主任。”

刘先生称,为了改善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2012年底,经业主大会决议向外公开招标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但令人意外的是,决议通过几月后,去年5月份,其他业主突然决定继续使用原物管公司,这让刘先生很不理解。“物管公司提出的新方案中有每年给业委会3万元,我觉得是利益关系,就张贴了致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在***张贴后一个月,其他委员则在小区内大范围地张贴***回击。继而在去年9月份,邱先生又代替刘先生重新做业委会主任。

原告**和解

记者了解到,针对刘先生状告名誉侵权一案,今年2月份一审判决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刘先生表示:“我有**单位,也是一个公益人员,事情对我形象的影响太大。”

今年5月30日,该案在禅城中院开庭二审,刘先生又**了审判长建议双方和解、业委会成员们对***一事道歉的建议。与此同时,刘先生还提出经过其调查,现任主任邱先生在小区无房产、根本没有资格进入业委会等新问题。

针对这起业委会成员之间的纠纷,小区物管主任李先生称,物管公司的新方案得到了业主们的认可,因此业委会没有重新招标,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问题,每年都有具体公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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