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花地道拆迁户可选茶滘现房 征收方案公示征定见

2014-07-15来源 : 互联网

康王路流花湖地道荔湾段征收方案收罗定见发布
  昨晚,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当局网获悉,康王路下穿流花湖地道(流花湖公园以北段)国有地盘上衡宇征收和征地抵偿方案(收罗定见稿)正式公示,群众若有点窜定见,请于2014年8月10日前反馈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当局国有地盘上衡宇征收办公室。
  定见指出,本项目供给地道红线规模内的新建安设房、荔湾区西湾路或茶滘安设房进行安设。具体安设尺度如下:
  位于地道红线规模内新建安设房,被征收人可选择本项目规模内位于地道红线规模内新建室第或非室第安设房进行产权更调,非室第安设对象为产权证上记录为贸易、办公的衡宇以及地下泊车场的产权人和利用人。其他非室第衡宇如需安设的以个案形式上报区当局或市相关部分批复后再确定抵偿方案。选房方案及流程另行拟定。
  室第的安设尺度,以被征收衡宇正当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为基准,按1:1.1的原则,确定产权更调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互不补差价。若合适4.12.1划定的,以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为基数抵偿安设(含公摊建筑面积)。
  被征收人选择的安设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更调套内建筑面积的部门,由被征收人采办,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按19000元/平方米采办;10平方米以上,按21000元/平方米采办;超出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由被征收人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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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库、厂房不作回迁安设
  产权挂号为办公的衡宇,安设以总建筑面积按1:1原则选择办公性质的衡宇进行安设,超出原产权面积部门按有关尺度采办。属于正当产权或经规划部分批复的正当地下泊车场可按1:1面积比例选择回迁安设。仓库、厂房原则上实施货泉抵偿,不作回迁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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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选择茶滘安设房现楼
  拆迁户还能选择荔湾区西湾路或茶滘安设房。
  荔湾区西湾路、茶滘安设仅供产权挂号为室第的衡宇进行产权更调。西湾路安设房打算在2016年12月底前交付利用、茶滘安设房现楼交付利用。被征收人选择的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或茶滘安设房建筑面积超出产权更调建筑面积的部门按16000元/平方米采办;超出部门发生的地盘出让金和税费由被征收人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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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街商铺*层36000元/平方米
  (1)室第衡宇的抵偿尺度:框架布局(A)衡宇:15500元/平方米; 夹杂布局(B)衡宇:15000元/平方米; 砖木布局(C、D)衡宇:14500元/平方米。(2)贸易用房抵偿尺度马路面*层:88000元/平方米; 内街*层:36000元/平方米; 马路面二层:36000元/平方米;马路面三层及以上:31000元/平方米。(3)办公、厂房抵偿尺度16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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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衡宇抵偿尺度或可增添10%
  合适相关前提的华侨衡宇,凭区级以上侨务部分发出的《应增添抵偿金额华侨确认书》,室第用途的衡宇有望在抵偿尺度根本上增添5%;非室第用途的衡宇则有望在抵偿尺度根本上增添10%赐与货泉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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