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广东拟付与“走鬼”正当身份

2014-07-15来源 : 互联网

据***广州7月13日电 因为法令律例滞后等原因,流动摊贩难以获得“正当”身份,一向处于监管的尴尬地带,这也成为小贩与城管矛盾冲突的**。日进步入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拟对食物类小贩实施“划区域、划时段”办理,付与该群体正当经营权力。有关人士认为,这一积极测验考试有望改变“走鬼”与城管玩“猫鼠游戏”的场合排场,但可否破解城市小摊贩办理难题,仍待察看。

《广东省食物出产加工小作坊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正面向公家收罗定见,此中第三章对流动食物摊贩的办理规范备受社会存眷。

按照草案划定,食物摊贩仅需向经营地点地的乡镇人民当局或者街道处事处申请打点食物摊贩挂号卡后,便可在规定区域和时段从事食物经营勾当,无须再进行工商挂号。食物摊贩挂号卡的有用期为一年,打点挂号证和挂号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而所谓的规定区域经营,则是指县当局按照本辖区的现实环境,指导乡镇人民当局、街道处事处依法规定区域和时段,供摊贩经营。规定的区域该当合适城市或者乡镇规划要求。规定的食物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需要向社会收罗定见。幼儿园、中小黉舍周边不得规定为食物摊贩经营勾当区域。

但违规的“走鬼”仍将被查处。对于在规定的食物摊贩区域和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合的流动食物摊贩,由城市办理行政法律部分或者承担城市办理行政法律本能机能的部分依法查处。

有关城市办理**认为,对流动摊贩的办理从部分划定升格为**人大立法,是对既有城市流动摊贩办理律例的一大“冲破”,也意味着广东省内的食物小摊贩将进入“挂号正当”时代。

数据显示,广东全省共有食物小作坊两万多家,各类食物摊贩近30万家,二者从业人员共计80多万。这一新规不仅直接涉及80万人的生计,还影响着更大的消费群体。

广州市城管部分一位负责人说,广东当前在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摊贩监管上的尴尬*要表现在两方面:**,食物平安法和食物平安法实施条例划定了食物出产经营需前置许可,但实际中大部门食物小作坊达不到核发许可证的前提,也没有专门规范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摊贩的法令、律例,监管部分核发证照时无法可依。同时,原有经营者在卫生许可证到期后也无法换领出产许可证,新创办申请人因未取得前置许可而无法领取营业执照。第二,对食物小作坊和食物摊贩的监管*要依据是各部分的规范性文件,部门监管办法的正当性经常受到质疑。

媒体评论员徐娟暗示,持久以来,我国很多城市并没有给路边摊以正当身份,往往将其界定为不法经营。由此造成摆路边摊的小商贩与城管打“游击战”。此次广东经由过程立法许可路边摆摊,付与了小商贩正当身份,法令“含金量”很足;推出的配套办理办法,和谐了当局、城管、商贩、公家四者的好处,表现当局公共办事办理的聪明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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