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保障申请14日起头 骗租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

2014-07-15来源 : 互联网

7月9月,市住保办在市河山房管局会议室召开2014年从化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带动会,市民政局、市住保办、各镇(街)等单元相关负责人加入了会议。

会上,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3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审批环境及2014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前提和相关事项,并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申请截止时候为8月14日

记者从会上获悉,本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候为7月14日至8月14日,初审、镇街公示、复核、公示、审批时候别离为8月18日至9月28日、9月29日至10月12日、10月13日至11月20日、11月21日至11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12日。

需要注重的是,本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家庭必需同时合适五方面的前提,一是申请人及配合申请的家庭成员该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栖身;二是申请时上一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合适发布的收入尺度(详情可咨询本地居委会);三是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租住的直管房、单元直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四是申请人及配合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涵本市没有采办、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五是申请人及配合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采办解困房、安居房、经济合用房、拆迁安设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等住房优惠政策。

同时,市住保办工作人员提醒,合适本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前提的家庭需要凭户口簿及身份证,在划定时候内向所属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从化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对申报表》,过期将不接管申请。

骗租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

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流程相对客岁有所转变,市住保办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本来是由市民别离前去市社保中间、市车管所、公积金办理中间等多个部分进行审核,但本年由申请人填写《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对申报表》的收入、房产、车辆等内容后,市民政局将经由过程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对信息系统进行查对。

市住保办工作人员暗示,如申请人虚报、瞒报环境或供给子虚证实材料申请、骗取住房租赁补助或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将会打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资格,由住房**部分追回已发放的住房租赁补助,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住房**部分追回已发放的房*津贴,由出租人收回衡宇。此中,承租人按照优惠房*尺度缴纳房*的,出租人在收回衡宇的同时按市场房*追缴占用公共租赁住房时代的衡宇房*。同时,上述虚报、瞒报、供给子虚证实材料的环境载入本市小我信用结合征信系统,自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资格打消之日起5年内**受理该申请人及配合申请的家庭成员住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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