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致12死火警变乱3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4-07-22来源 : 互联网

广州7月17日电广东省监察厅17日发布动静称,发生于3月份造成12人灭亡的广东揭阳“3.26”重大*警变乱,有25人对变乱负有责任,此中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妙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3月26日13时20分,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天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发生重大*警变乱,造成12人灭亡,5人受伤,偏激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近400万元。

变乱发生后,广东省当局敏捷成立揭阳市“3﹒26”重大*警变乱查询拜访组,广东省监察厅派员加入了变乱查询拜访组,*要负责对相关监管单元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进行查询拜访处置,并对变乱背后败北问题进行查处。经查,有25人对变乱的发生负有责任。

广东省监察厅称,警方已对5人采纳办法。此中内衣作坊股东和现实经营办理者郑晓生、内衣作坊股东郑楚豪、内衣作坊股东陈远壮、内衣作坊租用建筑物的业主叶汉隆等4人已依法拘系;内衣作坊股东王少建仍然在逃,警朴直在全力追捕。

移送司法机关处置3人。包罗:普宁市军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伍锡明,军埠镇党政办处事员吴胜金,军埠镇经管站处事员陈伟城。上述人员均为**党员,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置后,由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实时赐与响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赐与党纪政纪处分12人。包罗:赐与普宁市当局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妙龙行政警告处分;赐与普宁市军埠镇党委书记林文敏党内警告处分;赐与普宁市军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赛鹏行政记大过处分;赐与普宁市军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耀能撤销党内职务、行政罢免处分;赐与普宁市军埠镇党委委员、莲坛村党总支书记陈文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赐与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党总支委员、沙堆村支部书记叶钟川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赐与普宁市军埠工商所所长陈东升行政记大过处分;赐与普宁市军埠供电所所长、党支部书记陈育光行政记大过处分;赐与普宁市军埠供电所沙堆村管电人员叶杭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军埠供电所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赐与普宁市人力资本和社会**局副局长陈镇填行政记过处分;赐与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副营职参谋陈慕喜记过处分;赐与普宁市公安局军埠派出所副所长刘春才行政记过处分。

别的,对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谢晓明,普宁市平安出产监视办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铁彬,普宁市工商局副局长林育波,普宁市公安局军埠派出所**教诲员李宏林,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俊鸿等5人,由揭阳市监察局、普宁市监察局等单元按干部办理权限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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