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曝光中信银行的一款银行理**品账面吃亏41%,兑付收益却达6.2%。对此,中信银行相关人士暗示,是外部担保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
固然银监会日前才**35号文欲打破理**品的刚性兑付,不外,昨日,有媒体曝光中信银行的一款银行理**品账面吃亏41%,兑付收益却达6.2%。到底是谁为这一理**品补了洞穴呢?昨日,中信银行相关人士暗示,是外部担保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据介绍,该行在设计与研发产物阶段就引入了外部担保公司担保机制。
据中信银行相关人士介绍,该款理**品是“中信理财之惠益打算成长系列5号3期”,产物资金投向为受让酒钢宏兴定向增发股票之股权收益权。在产物仿单中也明白,该产物还款来历不仅包罗标的股票之股权收益权解禁后变现收受接管的收入,还包罗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实现的收入。
据介绍,引入的外部担保公司担保机制,该担保公司与所投标的涉及企业无任何干联关系。
中信银行暗示,本产物投资标的解禁后,为庇护投资者好处,中信银行按照市场环境择时退出,使得该理**品得以按产物仿单测算收益率足额兑付。
据报道,该款产物耗资8亿元,以每股3.71元的价*,认购酒钢宏兴定增股。投资比例为100%,其类型为非**浮动收益型,营业模式为信任,且非布局性产物,估计****率为6.2%,到期日期为2014年8月18日,期限19个月。一年后解禁时,股价跌至2.47元,账面吃亏33%。上月底清盘时,股价跌至2.18元,账面吃亏41%。
**概念
银行理**品引入担保公司需披露
对于银行理**品引入担保公司的做法,中心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间主任郭田勇暗示,比力罕有。“不外,银行为降低风险,为理**品引入担保公司的做法具可操作性,或将成为将来的一种标的目的。”郭田勇认为。
日前,银监会下发35号文,欲打破理**品的“刚性兑付”。其布景是理**品之间彼此买卖来调节收益,信贷资金为本行理**品供给融资和担保,以表现某种水平的“刚性兑付”。
郭田勇暗示,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可以表现“刚性兑付”,可是与35号文并不矛盾。“可是,必然要在刊行前就要充实披露包罗担保的信息,由谁担保、担保金额等,都有明白披露。”郭田勇指出。
消费者在采办理**品时,可以存眷是否有担保公司,包罗担保公司的天资,担保的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