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成损失6.3万元 中介造假被判担责7成

2014-07-22来源 : 互联网

明知客户无购房资格,中介却经由过程造假信息牵线,导致买家损失6.3万元。昨日下战书,白云区人民**鉴定中介承担7成的责任并退还5000元中介费。

**经审理查明,小吴非广州市户籍,本没有在广州购房的资格,但中介公司的员工却暗示,给2.5万元即可为其成功“包装”购房资料,两边很快告竣买卖。2012年10月,经中介介绍,小吴与老张签定衡宇采办合同,商定以63万元采办老张位于白云区新市镇的一处衡宇。

在广州市房地产买卖中间申请买卖挂号时,老张发现小吴的户籍资料有问题,思疑网签合同内容被窜改,随后**。同年4月,广州市河山资本和衡宇办理局认定小吴在买卖中存在供给子虚户籍资料的环境,决议不予挂号。

过后,固然中介公司员工将2.5万元“包装费”退回给小吴,但小吴是以损失了6.3万元的违约金。小吴认为中介公司告上了**。

**经审理认为,中介公司在明知买家不合适购房政策,不仅没有履行风险奉告义务,反而对其进行误导,造成合同解除,导致损失,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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