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7月18日电 从18日起头,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进入提名期。
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定于8月31日进行。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有关划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办理委员会此前已拟订并发布,本月18日至29日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有意参选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人士可亲自或指派代表到公共行政大楼的行政长官选发难务专区领取《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并于提名期内交回。
选举管委会暗示,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的划定,合适以下前提的人士可报名加入行政长官选举,*要包罗:澳门出格行政区永远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不具有外国居留权或**在就任行政长官之前抛却倘有的外国居留权;至候选人提名截止日年满40周岁;至候选人提名截止日在澳门凡是栖身持续满20年;拥护《澳门出格行政区根基法》,尽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出格行政区。
按照相关划定,新一任的行政长官由400人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出,参选人须获66名选委会委员提名方能参选。这400名选委会委员不久前已经选举发生并已经由过程法定形式发布名单。
现任澳门特*崔世安本月15日已正式颁布发表参选第四任行政长官,追求蝉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