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为规避限购令提交子虚资料 与中介共担责

2014-07-23来源 : 互联网

广州7月18日电为规避“限购令”,非穗籍人士温某在中介公司怂恿下提交子虚户籍资料并交纳“特别通道费”,*终购房不成还要承担违约金,温某向中介公司催讨损失6.3万元。广东省****18日披露,广州市白云区**对这起居间合同胶葛作出一审讯决,中介公司承担70%责任,购房者承担30%责任。

“90后”温某是广东省河源人,大学结业后留广州工作想买套房子自住。可是,当她找到“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衡宇中介人员咨询后得知,按照2011年广州市当局**的“衡宇限购令”划定,非本市户籍生齿没有一年以上纳税及缴纳社包管明限制购房。

合法温某失望时,中介掮客人称只要付出2.5万元“特别通道费”,可以帮她绕过限购令。温某便顿时向掮客人的帐户汇入2.5万。2012年10月,温某在中介公司的推介下看中了一套住房,并与卖方吴某及签定了《存量房生意合同》。中介公司很快为该衡宇买卖打点了收集签约,温某付出*期款11万元,并在中介公司的协助下,利用伪造的广州户籍证实与卖方一路到房管部分打点过户手续。

后卖方吴某思疑网签合同内容被人窜改,即向警方**。2013年4月7日,广州市河山资本和衡宇办理局认为温某在买卖中存在供给子虚户籍资料的环境,决议不予挂号。

2013年5月,温某向广州白云区**告状卖方吴某和中介公司。要求确认衡宇生意合同无效,卖方返还定金和购房款13万元。被告吴某反诉要求解除合同以及温某付出违约金6.3万元。

广州白云区**审理认为,房管部分以原告供给子虚户籍资料为由决议不予挂号,致合同目标不克不及实现,故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吴某返还原告13万元定金和购房款,因原告有违约行存在过错,应承担违约金6.3万元。

房子没买成,白白赔了6万多,温某感觉都是中介惹的祸。2014年1月,温某再次向广州白云区**告状,要求合富地产公司补偿本身的违约金损失6.3万元并返还中介费5000元。

广州白云区**经审理认为,被告明知原告不合适购房政策,未履行风险奉告义务,反而误导原告,造成合同解除导致原告损失违约金6.3万元存在过错。原告明知本身不合适购房前提,却经由过程被告以子虚户籍资料打点房产买卖,亦存在过错,遂作出上述判决。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