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油品不纯还“短斤缺两”

2014-07-28来源 : 互联网

一瓶900毫升的油 实际只有600毫升 快看看你家食用油是否安全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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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发布

“鹰姬花”、“鲁香”……这些商标、品名与**产品似像非像的食用油,因为“短斤缺两”以及疑似油品不纯,登上了*新一期广州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不合格榜单。此外,家乐福超市康王店的散装菜干,则被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文/记者伍仞 通讯员穗食安

本期广州市食安办共抽检食品1196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33批次,占抽检总批次的2.8%。各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按规定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19批次食用油抽检不合格

市食安办公布,相关职能部门上月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了对乳制品及含乳食品、肉制品等13个食品专项的抽检工作,共计抽取样品439批次,实物质量合格420批次。

在流通环节发现的19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9种都是食用植物油。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净含量的实测值比标称含量要少,也就是“短斤缺两”。如1.8升瓶装的满堂红压榨一级花生油,实测只有不到1.4升,含量打起了“7.75折”;900毫升/瓶的家乐压榨一级花生油,实测量更是少了将近1/3!本次公布的9批次不合格食用油中,7个批次都有“短斤缺两”的情况。

另一大类不合格项目,就是折光指数、相对密度和脂肪酸组成等指标。市食安办解释,折光指数和相对密度,是不同食用植物油固有的特征值,用以反映产品的纯度。如果这个项目不合格,说明油品不纯正,可能是掺假或掺杂别的食用植物油。

而脂肪酸组成,则是判断食用植物油是否纯正的*重要的特征指标,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脂肪酸组成指标的分析,可使各种掺杂产品“无所遁形”,本次公布的9批次不合格食用油,都存在脂肪酸指标不合格的问题。

散装菜干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相关部门近期还抽查了广东人煲汤常用作汤料的蔬菜制品。各有一批银耳、剑花、白菜干、大花菇被发现不合格。其中,家乐福超市康王店的散装白菜干,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嘉丰志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剑花,均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标准值皆为每公斤0.2克以下,前者的实测值为1.5克/千克,超标6倍多,后者的实测值为0.277克/千克。家乐福康王店的散装雪耳及散装豆角干则都合格。

据市食安办介绍,导致蔬菜干制品产品中二氧化硫超标的原因,是生产过程中过量使用二氧化硫类添加剂。食用了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食物会产生**、呕吐等胃肠道症状。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汤料,可能看起来光鲜白净,但闻起来会有刺鼻味道。

一酒家烧肉查出致癌物质

相关部门4月份还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畜禽肉(生)、熟肉制品(自制)和食用油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20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为番禺区石碁太极酒家的自制烧肉,苯并(α)芘超过了标准值的5.0克/千克,达6.8克/千克。

据了解,苯并(α)芘是由五个苯环构成的多环芳烃,长期摄入具有致癌作用,经过多次使用的高温植物油、煮焦的食物、油炸过*的食品、烧烤和烟熏肉制品等会含有苯并(α)芘。市食安办建议,消费者在日常的饮食中少食烘烤、熏制、高温油炸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在熏烤、油炸食品时应改进烹饪工艺或方法,注意*候的掌握并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焰。

鲜奶生产未发现违规用药

相关部门近期在种养殖环节强化生鲜乳质量****,组织对全市的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奶牛场用药、免疫、防疫、消毒和养殖档案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生产环节开展了对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3个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共计抽取样品557批次,实物质量合格544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7.7%。其中乳制品全部合格。

不过,生产环节中抽检的部分湿米粉、湿河粉、饼干、糕点等食品,则被发现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广州市冠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的红豆饼和广州市番禺区健煌食品厂的绿豆饼都被检出酸价超标,显示产品贮存不当(如高温、光照等)或者贮存时间过长。广州市花都区广昌饼厂的核桃酥还被发现黄曲霉毒素B1超标,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已知的致癌化学物。

典型案例:

工业盐敌敌畏制熏肉4人被刑拘

近期,广州市公安部门捣毁了一个利用不明来源猪肉生产烟熏肉的窝点。花都区公安分局在花都区花山镇和郁村捣毁一无证猪肉加工作坊,现场查获不明来源猪肉4000斤、烟熏肉成品560斤、半成品500斤,工业用盐1000斤,以及“敌敌畏”、“日落红”、“日落黄”等物品一批,当场抓获正在该作坊从事加工的王某森等4人。目前,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回访台:

全面检查桶装水经营单位

上期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30批次不合格食品中,13批次都是桶装饮用水。相关部门近日对全市桶装饮用水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专项检查:对桶装饮用水经营业户的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查看其进货来源是否合法。对于来源不清的桶装饮用水,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同时追根溯源,查清进货渠道。检查中,还查看经营环境是否整洁、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现场是否存在掺杂、售假等情形。

据了解,相关部门将采取每月滚动式抽检的方式,在覆盖全市流通环节所有桶装饮用水品牌的基础上,对覆盖面较高、近期抽检存在不合格的品牌进行**抽检。目前,该项抽检工作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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