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者资本注册应防三风险

2014-07-28来源 : 互联网

  又到一年毕业季。随着700多万大学生离校,很多青年人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27日提醒大学生等青年创业者,在注册资本登记问题上要防范资本申报过低等风险。

  在中国**网和中国青年网联合举办的网络访谈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指导处处长吴海峰介绍,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了企业注册资本的条件。他提醒青年创业者,在注册资本登记中*先要避免股东申报出资时的陷阱,股东之间要做出约定,并应守信。“必要的时候,可能还要股东之间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有一个相对的担保。”

  针对“一元公司”等注册资本过低的现象,吴海峰提醒,如果出资过低,可能不能享受《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他说,有限责任是说成立公司时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的部分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超出部分可以不承担。如果创业者的认缴申报过低,资本额跟公司所负的债务差距过大,学理上有“法人格否认”,将会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规定股东的出资期限。吴海峰说,实际上在约定出资期限、合理设定这个期限时有一条警戒线。公司如果经营不下去要退出市场的时候,必须进行清算,实际出资的期限就会提前到来。“如果在清算时还不实际履行出资义务,那公司的清算就违法,有可能导致把责任引申到股东身上。”

  吴海峰同时提醒青年创业者,申报资本时应量体裁衣,并要摒弃投机心理,适时缴纳出资,积累信用;同时在选择合作伙伴和交易对象时也应谨慎,可利用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尽职调查,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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