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讯
(记者 郎清湘)昨天,市****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从暑假实习、就业见习到定向培养,一系列利好政策,旨在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强化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引导贫困家庭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
我市高校贫困毕业生具体范围是指: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市**确定的其他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
暑假实习每人每天补助50元
通知明确,组织在校贫困大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由实习单位发放不低于50元/人·天的实习补助。
组织离校未就业和毕业学年的高校贫困毕业生到市内单位参加为期36个月的就业见习。由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市财政给予见习单位800元/人·月的见习补贴。
每年从全市农村小学、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的高校招生计划单列指标中,各拿出100个指标招录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全科教师和全科医生。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服务满6年的,由市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资助。
乡镇每年拿出300个岗位
通知要求,在各区县(自*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编制总量范围内,每年末提供300个岗位招聘该地区及相邻区县的高校贫困毕业生。
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各类企业每年末提供约1200个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离校未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对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放心保)费的企业,市财政按6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助。
比较创新的是**购买公益性岗位。在每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提供2000个岗位,托底过渡性安置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
除了拓宽就业渠道,通知还在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自主创业上给予了扶持:一是财税扶持和场租水电费补贴,二是实施金融扶持,三是优先实施产业引导,四是**优先采购。
到基层工作财政代偿学费
对在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给予800元/人的***求职补贴。对离校未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高校贫困毕业生给予500元/人的***求职补贴。
此外,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毕业后到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区县(自*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应届高校贫困毕业生,由市财政按不超过6000元/人·年,总额*高不超过24000元的标准代偿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