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投案”折射P2P资金托管和征信监管真空

2014-07-29来源 : 互联网

  历时9个月,东方创投案总算尘埃落定。这桩网络信贷(P2P)行业*起被诉诸公堂的案件中,平台实际控制人邓亮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0万元。

祸起去年10月下旬,东方创投因为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投资人的*额欠款遭到投资人报案。按被告人陈述,挪用数千万元客户投资款是为了拓展生意版图和购买商铺,其中折射出的P2P行业资金托管和征信系统两大监管真空,值得深究。

证人东方创投财务经理在供词中提到,“公司收取投资款,都是客户打到邓亮(即被告)的私人账号,或者是打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后再转到邓亮的私人账号,而账号收取的投资款都是邓亮自己在支配。”

投资人资金*终流向邓亮的私人账户,也说明东方创投在实际运营中并没有设定隔离的第三方账户(或与指定的第三方账户形成实际共谋),客户要求提现的金额全部由平台主的私人账户支出。

客户交易**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隔离,其中除了主观集资意图外,与P2P整个行业的资金托管艰难不无关系。

事实上,现今将资金托管在银行的P2P****,绝大多数P2P还只能将托管账户放在第三方支付。诸如,光一个汇付**的托管账户系统就手握100多家P2P。

为什么银行不愿意托管P2P?由于P2P公司良莠不齐、监管层态度不明朗、单笔借贷金额小、资金划转频繁等,银行不愿意费那个事是可以理解的。而P2P只能转投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两者合作过程中,投资人很难区分两者是否存在共谋或串联。

邓亮自己的供词中则提到,“目前网站注册的人数为2900人左右,真实投资的人数是1330人左右。”

也就是说,东方创投至少虚设了一倍于真实数量的投资人和借款方来做大自己的资金池。很多业内人士告诉笔者,这也是自融P2P惯用的手段。

有业内人士直言症结——征信系统的缺位。投资人没有办法通过查询借款人的征信报表来判断后者是否有真实的**需求、现金流水、偿贷能力和逾期率。借款人亦没办法得知投资人真实的投资取向和频率,后者很可能仅仅是平台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有人气而设置的虚假金主。

理论上解决这些问题并不难,将P2P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就可以了。但这只是理论上的。目前,央行的征信信息由信贷信息和公共信息两大部分组成。在信贷信息上,央行征信中心只收录和共享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数据。

P2P到现在也未被认定为“金融机构”,身份上的尴尬使得未能共享央行的征信数据。所以,大多数P2P只能采取迂回作战的方式,借道与央行合作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比如上海资信等公司。

而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第三方征信机构的几大玩家,上海资信、鹏元征信、安融惠众,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区域性。此外,还有封闭性特征,它们都是由做企业征信起家,介入个人征信市场稍晚,往往只能够囊括会员企业的客户数据,覆盖面不够且不对同行共享,这样显然不能很好地解决借款人在多个平台重复借贷的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央行放开个人征信业务牌照显得尤为迫切。只有越来越多的市场化征信机构出现,才能让真实的借款人资质与征信信息唾手可得,虚设借款人的难度才能提升。

据第三方检测平台网贷天眼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跑路的P2P平台已经高达124家,今年以来就有50多家,其中大多数平台在案发后被认定存在“自融”。而不止一位P2P的从业者告诉笔者,在资金托管难、征信共享难这两个问题得到**解决之前,还会有更多的东方创投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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