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工伤索赔:无劳动合同成最大障碍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劳动合同是大多数工伤当事人获得赔偿*大障碍,尤其是村级工业区内的小型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约率比较低,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些企业往往推脱责任,**承认劳动关系,遑论赔偿。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些企业拒不赔付或无法支付,漫长的司法程序消耗着受伤员工的时间,让员工在身体受到伤害后,心理也承受创伤。

除了劳动合同,厂牌、工作证、工资单、社保参保记录及因工作产生的其他记录,都能成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在工厂上班时受伤迄今4个月,广西青年务工者甘有运未拿到任何赔偿,左眼也依然看不清东西。同样遭遇的还有肇庆人梁俊,两年前在工作中失去右臂,尽管已认定工伤,他却无法从为之服务了五年的企业获得一分*赔偿。或是无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或是**判决后执行困难,各种原因,导致甘有运、梁俊们无法在工伤后遭遇索偿困难。据有关部门不**统计,仅去年一年,顺德就有400多宗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2013年工伤认定10228宗

2013年,顺德GDP达2545.1亿元,工业总产值5912.8亿元。以家电、机械、家居等制造业为支柱的顺德,在2013年造出5265.13万台微波炉、3294.42万个电饭锅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于10228宗工伤。而这个数字仅仅是通过劳动部调查认定的工伤案例,还不包括那些因为与企业私下协商解决赔偿问题的案例。

记者从顺德区人社局获取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区共收到工伤认定申请10473宗,在受理的10432宗申请中,仅有204宗未能通过工伤认定,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10228宗。这一数字与2012年基本持平,2012年,顺德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0560宗,认定10357宗。

据顺德区人社局医疗和工伤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该部门仅能统计出申请工伤认定的数字,“我们负责调查、取证和出具认定结果,但并不是认定了工伤就能顺利拿到赔偿。”据顺德区社保局统计,到2013年,顺德区工伤保险基金共做出赔付8600余次,支出超过9000万元。

无劳动合同致索赔困难

据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该部门不**统计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有400多宗。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争议主要涉及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赔偿标准等问题,其中劳动关系争议成为普遍问题。而该局工作人员透露,顺德每年工伤事故中,大概有8成劳工能获得赔偿。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劳动合同是大多数工伤当事人获得赔偿*大障碍,尤其是村级工业区内的小型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约率比较低,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些企业往往推脱责任,**承认劳动关系,遑论赔偿。

对于工伤的概念,依然有不少人未曾明确。在顺德人社局的统计中,2012年受理的申请中有203宗未能认定为工伤,2013年则有204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涉及的是劳动关系及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超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人通过口头约定等形式为企业提供劳务,这种在法律上被界定为劳务关系,在工作中发生人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工伤。

此外,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些企业拒不赔付或无法支付,漫长的司法程序消耗着受伤员工的时间,让员工在身体受到伤害后,心理也承受创伤。以至于一些工人在工伤后因为索赔法律成本太高,而选择成本相对较低的****。

劳工依法**需加强

目前,遭遇工伤之后,劳动者可以选择的救济渠道主要区分为有无参加社会保险。企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在工伤认定之后直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而言,一旦遭遇工伤,首先要进行的就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通过劳动部门调解仲裁,由企业赔付。

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劳动合同与工伤保险大多是同时有或者同时没有,在工伤事故索赔的许多案例中都涉及到劳动关系纠纷,处于弱势、权利意识薄弱的员工往往难以与企业抗衡。“谁主张,谁举证,这是当前法律法规确定的原则,我们也是依照这一原则来进行劳动关系争议仲裁,遭遇工伤的员工在劳动争议中要积极举证,劳动部门才能确定劳动关系事实存在,劳工依法**需加强。”顺德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劳动合同,厂牌、工作证、工资单、社保参保记录及因工作产生的其他记录,都能成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建议

政府应加强监管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其实早在2011年,国家人社部就出台了一个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对于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如果用人单位**支付或经诉讼后无法执行,职工或亲属可以向社保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顺德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实施细则,只能执行暂行办法,“有申请,我们会按规定受理。”

“我们每年都会有各种工伤**知识宣传活动,一方面需要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也需要劳动者增强权利意识,依法**。”顺德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而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人**组织人士则认为,政府劳动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监督,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顺德制造业多,而一些企业不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这对工人来说是极大的风险,劳动部门应该加强督查。”

案例

发生工伤左眼致残,至今未获赔偿

甘有运,28岁,2013年3月在容桂一家企业发生工伤,左眼致残

甘有运就属于劳动关系争议导致索赔困难的典型案例。2013年2月份,广西青年甘有运来到顺德容桂,通过亲友介绍,进入顺德亲乐智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成为一名玻璃切割工人。与绝大多数工友一样,甘有运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3月20日,工作刚刚一个月,甘有运即遭遇不幸,在倾倒玻璃废料时,一颗玻璃渣弹入左眼。后经医院诊疗,甘有运的左眼角膜穿透,晶体也被刺破,在更换为人工晶体后,视力仅有正常人的15%。

除了工资没拿到,甘有运所在企业在其治疗期间未提供任何费用,亦不同意赔偿,并否认劳动关系存在。甘有运向劳动部门投诉,却在认定劳动关系时陷入困境,没有劳动合同,无厂服、工作证、工资卡等证据,而仍留在该企业的工友尽管亲眼见甘有运受伤经过,也仅有一人口头表示愿意作证,不够法定人数。如今,这位年仅28岁的青年,左眼看任何物体都有两个影子,他还在无助地等待难以预测结果的追偿诉讼程序。

右臂截肢,公司被查封无*可赔

梁俊,25岁,2012年5月在容桂一家金属彩印公司被机械压断右臂,致三级伤残

梁俊在2008年进入容桂瑞鸿(佛山)金属彩印有限公司做工人,从普工做到机长的他却在2012年5月遭遇工伤。在用手处理印刷品表面污迹时,梁俊的右臂被卷进机器,遭到严重碾压,送医救治后被截肢,后被劳动部门鉴定为三级伤残。由于瑞鸿公司没有为阿俊购买工伤保险,且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2012年12月,顺德劳动仲裁部门做出裁决,由瑞鸿公司赔付阿俊97.8万余元。

但梁俊没有等到一分*的赔偿金。原来,在梁俊工伤进入司法程序后不久,其工作的瑞鸿公司先后陷入另外两起诉讼,广州天河区**、佛山南海区**先后查封、冻结了瑞鸿公司所有财产。无财产可执行,让梁俊等来的判决形同废纸。在多次前往**要求法官执行未果后,梁俊仍然每次晃着空荡荡的袖子四处奔走。

入职时已过退休年龄,无法认定工伤

周某,62岁,2013年从容桂一家物业公司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死亡,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

周某来自湖南耒阳,2011年从家乡退休来到容桂,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入职时周某隐瞒真实年龄,虚报57岁,物业公司也未与周某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1月4日下午,周某与工友交班后骑单车下班,路上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抢救无效身亡。虽然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驾驶人彭某负主要责任,但其无财产可以赔付,并表示宁愿坐牢也不赔*。

周某的家属转而向其生前就职的物业公司要求工伤事故赔偿。在劳动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周某实际年龄为62岁,入职物业公司时已过退休年龄,与物业公司存在的是事实上的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劳动部门答复家属,无法认定工伤,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人身伤害**。

采写:南都记者何奎山见习记者朱成方

标签: 顺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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