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阳台未封闭 百名准业主抗议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玉台华庭小区每层楼中间的护栏都不高,业主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南都记者田飞摄

南都讯记者祝勇认为公共阳台没有**封闭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昨日上午,玉台华庭小区上百名准业主聚集在小区营销大厅前**。开发商回应称,未封闭阳台符合消防验收要求,若准业主要求**封闭,开发商将向市消防局提出申请。

现状:18楼公共阳台未**封闭

昨日上午9时许,位于水口大道的玉台华庭小区营销中心聚集了上百名准业主,王磊等10名被推选为代表上楼与开发商谈判。根据售楼合同,多数准业主将在8月底收楼。王磊介绍,约三周前有细心的准业主发现小区的不少公共阳台都是1.2米高,认为楼层动辄10楼以上,1.2米的高度将给小孩带来安全隐患。

多栋楼层电梯均还未投入使用,南都记者在6号楼和7号楼的部分楼层看见公共阳台确实没有封闭。王磊表示忧虑,称10楼以上没有护栏,除了安全隐患,也会带来积水的可能。“惠州经常刮台风,雨水从公共阳台飘进来怎么办?会不会影响电梯运行?”王磊提供了多张此前准业主拍摄的外廊积水严重图片。部分准业主还反映,5、6、7号楼的4号和5号户型的房门相撞,03和06房型卫生间无排气孔。

张经理回应称,全封闭实在有违相关法规,公司目前的方案是“将阳台增高20公分还是40公分”,“今天业主代表们可以就这个商量”。其介绍,在防止积水方面,开发商一方面**公共阳台有地漏,另一方面则会对公共阳台上方增加雨棚。在房门相撞方面,开发商将安装门吸,在排气孔方面则按业主要求进行整改。

质疑:住建部文件称“宜作封闭外廊”

昨日已是业主代表与开发商之间的第4次协商,王磊等业主提供了更加详尽的质疑根据。

此前张经理坚称,公共走廊没有**封闭是咨询了消防的意见,根据消防的要求,上述公共走廊不能**封闭。王磊打印了住建部**的《住宅设计规范》纸质版,文件中称,“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这是住建部的规定,我相信这个规定不会和消防法规打架”,业主代表“觉道”如此责问张经理。

**:今日将向消防局申请扩建

玉台华庭开发商一名工程部负责人表示,以上住建部相关规定并不是必然性要求,小区的2号楼公共阳台封闭是因为其消防等级更高,同时也用了机械排风系统。“5、6、7号楼消防等级低一些,仍然符合消防要求,采用的是自然排风。如果要改建,但现有条件并不允许加建机械排风系统”。

张经理回应,现有公共阳台没有封闭,这种现状不仅在消防预验收时得到市消防局一名李科长的认可,他向市规划局咨询时也得到对方认可。“如果准业主申请全封闭,我们可以帮忙送给消防局去审批,但获批的可能性不大”。

昨日上午11时许,100多名准业主联名书面陈述公共阳台等3点诉求。张经理接下诉求书**,今日将前往市消防局递交公共阳台全封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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