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在手中 11万存款不见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吕婧实习生刘世滔通讯员刘一慧姜新林贺铁斌金锋华昨日,中山市中级人民**发布近年来银行卡案件的调研报告。报告分析指出,该类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银行在发卡时“重数量、轻质量、轻管理”的行为,是造成案件量**不下的原因之一。

调研报告介绍:今年1-7月,中院受理18件,一院受理722件,二院受理55件,共计795件;去年同期,中院受理17件,一院受理639件,二院受理22件,共计678件,同比增长17%。调研指出,增加的案件主要在克隆卡案件及*****案件。

调研称,银行卡犯罪目前呈现出职业化、智能化、园际化趋势,而且涉银行卡案件破案率并不高,其中绝大部分案件都*终转化为客户起诉银行的民事纠纷。是什么原因造成越来越多的银行卡案件发生?调研中分析称,一方面,银行卡业务中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轻管理”的发卡行为;另一方面,银行卡技术相对落后的局面短期内以难以改变。

在**所判决的银行卡民事案件中,银行和用户承担责任的情况并不**相同。既有判银行负主要责任,也有判银行与储户各半责任。同样是“克隆卡”案件,为何会有不同的判决出现?调研分析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应当**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克隆卡取走客户*根本原因是柜员机不能识别伪卡,银行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另一方面,存款人负有保管密码的义务,泄露了密码,则存款人存在一定过错,一般认定承担次要责任。在具体的案件中,办案法官会根据相应情况酌情裁定。

[案例]

●“克隆卡”致存款丢失责任三七开

在短短一分多钟时间里,市民周女士的银行账户被提取现金共计11002元。而此时周女士的借记卡还好好放在手中。事发后,周女士以其存款被盗取银行存在过错为由,诉至**。

**审理认为,涉案交易发生的当天,周女士已致电银行反映相关情况,银行应即时提取并保存取款人取款时的录像资料,以便辨认银行卡真伪。但银行未即时保全录像资料,银行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取款人取款时所用的卡为真卡,银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认定涉案存款是他人利用伪造的银行卡盗取,俗称克隆卡。同时,银行卡的密码由持卡人设定,具有私密性及**性,用户没有妥善保管其密码,对其账户内资金被取走也存在过错。

对此类案件,**通常是依据双方的过错责任,依照公平原则酌情确定银行承担70%的责任,用户承担30%的责任。

●密码曾告诉他人责任五五开

不到半个小时内,陈先生的借记卡在异地某ATM机多次提取转账共计113000元,而这都不是陈先生本人所为。陈先生报案后,案件仍在侦破中,他随后起诉银行,要求银行赔偿损失及利息。

在公安机关,陈先生承认他曾经把银行卡密码告诉过公司员工杨某,并让他帮忙取款。另外根据案银行卡取款时的监控录像显示,取款男子所持银行卡(浅黄色)与陈先生的真实银行卡(深蓝色)在外观上明显不一致。**审理认为,本案因使用伪卡产生涉案15笔交易,导致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减少,银行违反了其所负的安全**义务;陈先生将密码告诉他人,极大地加大了银行卡密码泄露的机会,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后判决陈先生、银行各承担损失的50%。

[**支招]

持卡人应谨慎保护卡号密码

就银行卡案件频发,**建议持卡人方面,首先要及时了解和防范不法分子作案手段,谨慎保护自己的卡号和密码,持卡人在操作ATM机及POS机时,要注意遮拦或防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其次,开通短信提醒业务,关注卡内资金动向,发现卡内资金出现盗刷后,要及时报案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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