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汇钱款不能私自截留抵债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韩成良通讯员钟紫薇曾维亮江苏省苏州市一光电公司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误,给东莞一生意伙伴重复汇了7万多美元货款。东莞公司返还了其中5.7万多美元,剩下1.4万美元作为苏州公司拖欠的货款被留下抵债。苏州公司要*不成起诉,市第三***终判东莞公司返还对方1.4万美元及利息。

据苏州某光电公司称,他们于2011年向东莞一公司购买了价值为7万余美元的漆包线,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分别于2012年2月、4月支付了两次全额货款。后经多次讨要,东莞公司在2013年5月2日返还了其中的5.7多过美元,还有剩余的1.4万美元没还。*终双方闹上法庭。庭审时,东莞被告公司辩称,因原告苏州光电公司此前还有1.4万美元的其他货款尚未支付,所以他们才扣下对方这笔1.4万美元用于抵清欠款,双方互不负债。

法官点评:本案中,其他未结货款和未返还的汇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且东莞公司未获得对方认可,不能随意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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