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诊报销 8月起额度下调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转诊报销比例降低对我没什么影响,因为我们老人家看病*重要是要方便、便宜,在社区门诊看离家近,又可以报销7成,不错的”。

———在东城主山社区门诊就诊的市民高先生对南都记者表示

“如果要降低转诊报销的比例,引导市民去社区门诊就医,*好要先提升社区门诊的覆盖率,比如南城,作为一个行政中心区,但是社区门诊却少得可怜。”

———住在南城的陈**发表对新政的看法

南都讯 记者陈静 东莞人小病总爱去大医院排队就医的习惯,今后或许会有所改变。日前,东莞市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社区门诊就医政策做了调整,把向大医院转诊的报销比例下调了10%-15%。市社保局表示,这是为了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市民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医疗机构就医,以改变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门诊无人问津的局面。同时,社区门诊的指定就医点也增加到了2个,以方便参保人就近就医。

据了解,这一新政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解读]

就医点从1个增加为2个

政策:允许部分参保人拥有两个门诊就医点。参保人可在其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参保人选择增加就医点的,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或分属两个不同镇(街道)的基本条件,可在两个就医点就医同等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解读: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介绍,原先每个参保人只能选择1个社区门诊,作为**的医保门诊机构。但由于东莞镇街分布广泛,比如有些参保人在东城工作,但在南城上班,疾病发生时,常常需要就近就诊,这时如果再返回原有的**门诊,就比较麻烦。因此,特地增加2个社区门诊就医点。

张亚林还提到,为什么不能实现“多点就医”,即在全市任何一家社区门诊都可以就诊报销呢?这是有个政策背景的,国家即将要建立起家庭医生制度,而社区卫生服务制度就是其建立的基础。今后要把社区里的医**展为家庭的健康顾问和家庭医生,为了持续跟踪一个病人的身体状况,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就不宜把点定得过于广泛。这就不可能要求谁都是你的家庭医生,因此把日常就医点定为1-2个比较合适,一个主点作为健康教育、预防**的阵地,另一个工作点作为临时的基本医疗用。

转诊去大医院 报销逐级下调

政策:调整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转诊到镇街**医院门诊部或**专科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60%下调至50%;转诊到市内三级**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50%下调至35%。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至上级医疗机构门诊部就医的,仍需按原规定办理转诊。

解读:东莞的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区*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的就医管理制度,即要实现医疗报销要先在社区挂号就医,如果病情严重,就向上一级镇街医院或专科医院转诊,若还无法救*,则继续往上转诊到市级医院就医。在逐级转诊过程中,报销比例是逐渐减少的。市社保局**医保科科长崔建介绍,原先社区门诊就诊可报销70%,镇街或专科医院报60%,市级医院报50%。但是有很多市民感冒发烧等**可以在社区*愈的小病,也要转诊到市级医院去看,少数由医院代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镇街,转诊人次甚至超过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人次,对社区医疗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因此,要调整报销比例,以“经济杠杆”引导参保人理性就医,合理转诊。

[释疑]

在新增就医点看病社保待遇无差别

新政实施后,社区门诊的指定就医点将增加到2个。东莞市社保局对参保者关心的部分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1、什么情况下可以再选一个就医点?

答:参保人选择增加转诊就医点的,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或分属两个不同镇街的基本条件。除此之外,学生参保人也可在居住地和上学地点各选择一个就医点。

比如,王**在东城生活和上班,原先她的**就医地就在家附近,但是上班地点距家附近的社区门诊非常远,反而离另一家社区门诊只有几步之遥,那么为了方便她就近就医,她可以新增另一个社区门诊作为**。另外,如果她在东城居住,在南城上班,就可在东城和南城各选择一个就医点。

2、在另一个就医点就医享受什么待遇?

答:参保人在指定就医点和转诊就医点就医,都同等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均可根据就诊情况办理转诊手续。把**门诊新增到2家后,无论选择哪一个门诊就医,享受的社保报销待遇都是一样的。

3、如何办理新增就医点手续?

答:同一镇街范围内的,参保人只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工作单位证明或在居住地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暂住证、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等资料,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当月办理,次月生效

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镇街的,需按上述手续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4、是否可以长期保留两个就医点?

转诊就医点自办理生效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到期后需重新办理确认手续,办理后次月起可继续生效;不重新办理确认手续的,视同放弃转诊就医点。

标签: 东莞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