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地区个人游再签单位登记备案人员今日起可网上申请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曾育军通讯员黄宇军 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昨日发布通知:从今日起,推出全市单位登记备案人员赴港澳地区个人游网上申请业务。根据以往规定,单位登记备案人员申请赴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需凭本人所属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允许其出境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申请资料到出入境**大厅办理。此次新推出的便民措施,通过网络受理单位登记备案人员的赴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方便了申请人的日常出行。

申请办法

该类申请人由所属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批准其出境的审批函件或证明(以下简称“审批函件”)后,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提出申请,并可选择“非速递”或“速递”的取证方式。选择“非速递”取证方式的,在预约取证日期后,持审批函件、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受理回执自行到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经审批后领取签注;选择“速递”取证方式的,将审批函件、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费用交由速递公司工作人员,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作签注后,由速递公司工作人员送证上门。

特别提醒

该类申请人所提供审批函件的准许事项(包括前往地、出境次数、出境有效期限等)必须与本次申请事项**相符,单位负责人签署需与备案的签署式样一致,否则,该次申请将不予审批。如已缴纳签注费的,将按有关规定退回缴费账户或申请人。为**申请及时、有效,申请人须在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允许其出境的审批函件或证明后,方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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