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借鉴社工模式由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2014-08-04来源 : 互联网

主持:南都记者卫学军

嘉宾:媒体评论员唐彬

东莞律师黄球

厚街社区干部陈先生

背景:邻里之间如果发生矛盾除了找“亲属助阵”、社区干部外,今后还可以直接找社区里的法律顾问!过去,虽然长安镇各个社区都有自行聘请的法律顾问,但他们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为社区履行合同审查、指导社区民主管理等,很少参与调处社区居民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以及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公益服务。

南都:法律顾问参与调解邻里矛盾,你对这个措施有何评价?

唐彬:非常好,将对东莞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行为方式,产生非常积极的效果,是“法治东莞”建设非常有力度的举措。

黄球:我认为这个举措非常好。很多矛盾都发生在社区,在基层,其实并不用担心社会会发生纠纷,关键是要用正确的方式解决,法律途径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很佩服一些维权的人能够坚持理性的走法律途径,这对矛盾的最终解决很有帮助。由于其经验具有可复制性,对其他维权的人也有借鉴作用。

陈先生:这个非常好。让法律专业人士参与调解,由于没有人情世故干扰,只以法律为准绳,往往比社区干部调解效果更好。

南都:为使该措施落到实处,你觉得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唐彬:首先,老百姓开始学法、用法,知法、懂法了,政府官员的法治意识和行为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其次,法律服务进社区,经费必须有保障,服务时间、内容和相应的效果,也须有评价标准。第三,要保证派出的律师无论在法治意识、思维方式还是职业能力上,都应该具备较高较强的法治素养和水平能力才行,否则,一大帮“勾兑型”律师涌进社区,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黄球:对于这项工作,可以借鉴东莞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模式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有经费保障,也有成效评价体系。

陈先生:经费应该保障,同时有居民或社区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要让法律顾问能够安心呆在社区,真正为社区做事。

南都:对于提高东莞市民的法律素养,你还有何建议?

唐彬:我认为,提高东莞市民的法律素养,首当其冲在于狠抓政府和官员的法律素养。另一方面,必须积极发展社会组织的普法宣教工作。毕竟,现代社会中,有些事情直接由政府去干,既费力又不讨好,还是应该尊重客观规律,放手由社会组织去办。绝大多数时候,社会组织的普法宣教效果,比起政府的宣传效果更好。

黄球: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是个漫长的过程,我很赞同唐先生的观点,首先要政府能够依法行政。其次要尊重法律,尊重司法机关,要在社会中营造一种法律至上的氛围。不光是政府机关不能干扰法院判案,市民在平时生活中也应该尊重规则,在发生官司时应对法律和法院的权威给予足够尊重。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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