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嘉宾赞同“改良”公积金制度“引入公咨委让决策更透明”

2014-08-05来源 : 互联网

CFP供图

南都讯“30人的公积金管委会”闭门会议,不能让公众提前参与决策。用公积金的增值额,为国家的**房项目埋单,从未广泛征询过“交公积金人”的意见。公积金制度的存废之争不是新鲜话题,前日南都举办的第九期“坐下来,谈一谈”**上,当主持人问及现场嘉宾对于这个制度到底是“存”而改良还是“废”而改革的时候,6名投票嘉宾举手撑“改良”。对于公积金制度如何改良,与会**各持己见,但多数人赞同公积金管委会的运作可以更加透明和制度化。部分代表建议引入公咨委,让公积金的决策更加透明和广纳**。

A

资金效率使用低“一年回报率不到2%”

在上周六的**上,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是*为公积金“低效使用”痛心疾*的嘉宾。他举了个例子,3.2万亿(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里将近一半是没有用出去的,从大的环境来讲,这里面就有一个资金效率使用低的问题,“公积金一年的回报率不到2%。”

“如果要讲通胀率,实际的通胀率肯定超过2%,放在银行肯定是贬值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考虑,林江说,(在公积金中心有*可贷的前提下),即便二次贷款也不能说是“劫贫济富”,因为公积金以贷款形式发放出去的利率肯定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他说,从通胀、国债利率、银行利率三方面综合考虑,越多资金闲置在银行越不利于公积金增值。

建言:“住宅银行”代客理财?

林江建议探讨住宅银行成立的可能性,这对于打通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盘子”提供了非常大的资金腾挪余地。比如说,可以将A城市闲置的公积金,转给目前需要通过“限贷”来控制资金流的B城市。

对于林江的这个建议,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并不赞同。他说,住建部几年前提出搞住宅银行,或称房地产信托基金的设想,不过后来美国的“两房”搞得很糟糕,出现次贷危机。他说,搞住宅银行还是信托基金也会因管理不善出问题,“你搞全国性的,把东部的挪到西部,这是可以的,但它同样可能会出问题”。他认为对广州公积金中心来说,更重要的是把广州的事情做好。

B

公积金“谁做主”30人管委会如何运作

提到公积金“谁做主”的命题,不得不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这个由“30人组成的机构决定地方公积金如何管理使用,其中的主任委员是分管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常务副市长,而公积金中心主任则是管委会的***。

“我的公积金谁做主?简单来说,你的公积金就是公积金中心做主”,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如此回答本期**的命题。彭澎认为,公积金管委会的运作方式要改变,不能像现在这样。“我们谁都不知道它有没有运作,它经常没有时间开会,这样就不行。”彭澎表示。

建言:公积金每年使用情况要监督

彭澎建议,公积金管委会应该定期开会,对每年公积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每年公积金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做重大决策的时候,公积金管委会必须站出来。

上周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官方已表示下一次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开会时允许市民代表和媒体旁听会议。不过,**现场,不少嘉宾希望公积金管委会的运作可以更加透明和制度化,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建议,引入公咨委让公积金的决策更加透明和广纳**。

C

公积金增值部分该不该用来建**房

目前公积金的部分增值收益上缴财政,作为建**房资金来源的做法受到部分嘉宾诟病。“公积金的收益要归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其中有一条是跟住房有关系的都可以用,其实写不写那一条都没关系。只要*到**手上,**就可以使用”,对于职工自己缴存的公积金获得的收益,林江认为是否要拿出来让**统筹,值得商榷。

建言:“有多少公积金建**房”更值得讨论

林江坚持认为,缴存公积金相当于把*存到银行,“这个*的利息肯定是属于存款人的。这是原则问题。现在地方**这样做也没有错,它的确有条例这样做。现在我们是对这个条例,如果它真的会产生一个不合理的联想,我觉得这条是需要探讨,是不是要做出一些修改?”

彭澎并不完全认同林江的说法。他认为公积金有一部分用在**房上面,从理论上讲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对于买不起房子的人,制度设计就是通过**房来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他认为应该讨论的是“公积金有多少*可以用于**房,建**房是不是该用公积金?这30个人(的公积金管委会)是谁选出来的”这样的问题。彭澎认为,公积金有一部分用在**房上面,从理论上讲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对于买不起房子的人,制度设计就是通过**房来解决的。

“改良”策

公积金管委会的运作方式要改变,不能像现在这样。我们谁都不知道它有没有运作,它经常没有时间开会,这样就不行。它应该要么是定期开会,对每年公积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每年公积金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做重大决策的时候,它必须站出来。———彭澎

千言万语,我只想说一句,就是降低它的使用门槛,公开透明,让更多的人受惠。住房公积金有抱团取暖的功能,如果运作得好,还是应该强制缴纳。———谢小夏

贷公积金也要支付利息。对公积金中心来说,如果公积金不贷出去,市民可能责怪公积金中心没有管理好资产;但另一方面,如果房地产一直往下,断供了,公积金中心是不是要承担责任?———黄韬

希望住房公积金的决策方面更加公开透明一点,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曾德雄

揭秘

公积金制度改革为何这么难

谈到公积金制度的复杂性时,林江说到一个核心问题———公积金制度涉及多个利益群体。他说,公积金管理是多部门管理的,公积金中心管核定,房子是由住建部管理,人民银行负责公积金的利率如何确定,银行发放贷款,银监会要管存贷比,还有各个地方**又是一套利益,“每个人都希望我这块的资金不要流到别的地方去,这部分地方**可以支配的财源,当我正常资金受影响的时候,我可以动用公积金充实地方财政”。

不愿放弃各自利益当然成为改革阻力。“住建部有一个想法,人民银行也有一个想法,这个利息收益是到财政部那边去的,这样至少有四个部门机构,还有地方**,多部门的利益博弈,*终使公积金越来越复杂。有时候我们仅仅是判断说我们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一个什么新政,可能会怎么样?我们把很多的背景忽略掉了,因为它中间有很多的利益群体”。林江表示。

对于彭澎来说,他还是赞成改良目前的政策,而非废除。彭澎认为公积金的功能设计应该与住房体系结合,制度之初是“雪中送炭”让更多职工有房住,但如今商品房房产市场渐趋成熟,“锦上添花”的功能与制度设计初衷不一致,在**房、限价房、商品房、豪宅等住房体系中,公积金发挥何种作用需要思量,“如果有人,当然说的不客气,二次贷款时贷公积金是买豪宅、别墅,这个公积金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公积金制度变迁

1992年4月1日,广州出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建立“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998年,国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并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2002年12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高金额从16万元提高到了25万元,两人或以上申请购买同一住房,*高额度为50万元。

2004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高均不得超过缴存基数的20%。

2006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开始要求单位和个人缴纳公积金超出12%的部分,均要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006年7月1日起,广州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也开始有限定范围,即不得超过月平均工资的5倍。此后广州公积金缴纳基数开始进入了每年一调的阶段。

2007年7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两人或以上申请购买同一住房,*高额度为65万元。

2008年11月至今,个人*高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两人或以上申请购买同一住房,*高额度为80万元。

2009年,公积金拟推出新政,将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但账户内需保留半年的缴存额。但这一政策随后被叫停,没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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