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顶包案”多发 南海11人被批捕

2014-08-05来源 : 互联网

发布台

南都讯记者门君诚通讯员江俊杰实习生刘颂辉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马上联系亲戚、朋友、下属前来进行“顶包”,“顶包人”(即包庇罪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作假证供,供述自己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司机,以包庇真正的肇事者,这即是频频发生的“车祸顶包案。”

记者昨日从南海检察院获悉,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南海检察院批准逮捕妨害司法罪案件78宗218人,其中“车祸顶包案”10宗11人,占窝藏、包庇罪案件的比例达40%。

一句谎言引发的包庇案

“陀小姐,这份是全国通缉犯李康(化名)的证明材料,希望你配合公安机关的抓捕工作!”2014年5月18日晚,南海区大沥派出所民警接报来到大沥镇禅碳路某酒店抓捕通缉犯李康,民警拿着书面证明材料及搜查文书向酒店前台服务员陀某说明情况。

“这个……他已经从642号房间退房离开酒店了!”陀某在明知李康仍在酒店的情况下,隐瞒李康从642号房间转到另一房间藏匿的事实,向民警谎称李康已经离开酒店,致李康获知民警查房情况后迅速逃离酒店。近日,南海区检察院依法以陀某涉嫌包庇罪进行审查起诉。

为犯罪分子指示逃跑路线也犯罪

南海检察院有关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为犯罪的人指示逃跑路线和方向等也属于窝藏、包庇罪。实践中,该罪常见于“车祸顶包案”。据统计,对交通驾驶类犯罪的人实施包庇的案件占窝藏、包庇罪案件总数的40%。该类案件中,肇事者(或危险驾驶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其中50%肇事者酒后驾驶,80%案件造成人员死亡。

南海检察院有关检察官称,纵容犯罪一方面只会使犯罪的人暂时逃避刑事追究,而随着我国不断提高侦查技术与追逃力量,以及加强与国外司法协助,作恶者始终难逃恢恢天网。为保护自己以及帮助犯罪的人改过自身,我们应该坚决与司法机关站在一道,切勿因一时“逞英雄”、“讲江湖义气”而破坏司法公正。

标签: 佛山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