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铁律与倒逼规则:汽车业反垄断新玩法

2014-08-05来源 : 互联网

车企

提前降价严阵以待

随着汽车业反垄断大潮的快速发酵,上周以来,多家跨国车企已经做出快速反应。

7月25日,捷豹路虎中国率先宣布对旗下三款车型价格下调。次日,一汽-大众奥迪也宣布下调国产车型原装备件价格,几天后,奔驰也宣布下调部分维修配件价格。此外,包括克莱斯勒、宝马等多个跨国品牌都准备跟进降价。有消息称,此次反垄断调查将不仅涉及豪华品牌,一般大众品牌接下来也会牵涉其中。

捷豹路虎、奥迪、奔驰率先降价应对

就在外界都在等待国家发改委出具具体处罚结果时,一些敏感的跨国品牌已提前行动,试图通过提前降价表达支持调查的诚意。

7月1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有限公司宣布从当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奔驰售后服务产品,保养费降幅高达30%-50%。

7月25日,捷豹路虎跟进降价:自2014年8月1日起,旗下在售的路虎揽胜加长版5.0V8、运动版5.0V8以捷豹F-TYPE敞篷版全系车型进行厂商指导价下调,平均下调幅度达20万元。捷豹路虎明确表示,此次降价是为了回应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针对汽车行业进行的反垄断调查。

7月26日,一汽-大众奥迪也宣布,将主动下调国产车型原装备件价格,下调比率或达38%。如奥迪A6L车型今后“零整比”将从411%降至291%。“作为高端车市场的领跑者,奥迪主动调整价格,”该公司表示,“奥迪和其合资企业———一汽大众支持国家发改委检查中国售后服务领域的定价问题并将予以积极配合。”

8月3日,北京奔驰宣布,从9月1日起主动调整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以回应此番反垄断调查。据悉,此次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调整将涵盖奔驰全系车型,范围包括超过10000个配件。其中,挡风玻璃降价29%,转向助力泵降价24%,散热器价格下降16%。

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执行副总裁南迪表示,“通过此次调整,部分维修配件价格平均下调15%,进一步降低了客户使用车辆的成本。”

克莱斯勒、奔驰和宝马计划跟进

捷豹路虎和奥迪的降价还只是个开始。有消息称,克莱斯勒和宝马等都计划跟进实施降价,不过因相关方案需待总部批准,因为牵扯到总部休假,降价的消息将会稍后发布。

7月29日,宝马中国销售副总裁王洪女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宝马与国家发改委、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等相关的部门都保持着非常密切的沟通和良好的合作,目前并未受到相关反垄断调查。不过她同时表示,宝马一直希望能够以更有吸引力的价格、更好的产品来满足中国客户的需求。

“依照奥迪等跨国品牌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他们主动实施降价,应该是得到了消息,”熟悉跨国汽车品牌在华运作的一名律师认为,显然提前主动降价,可能让它们在下一步被处罚时站在更有利的位置。

目前业界都在关注,在捷豹路虎、奥迪等跨国品牌提前降价的情况下,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将如何继续推动反垄断调查,是以威慑为主,还是会酝酿更重的处罚?

政策

反垄断大刀挥向汽车业

如果说此前“反垄断”一词对汽车行业还是抽象的话,那么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从汽车行业开始真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从区域市场价格的垄断到维修配件渠道垄断,针对汽车行业存在的诸多“病灶”,多个行业主管部门步调一致地伸出了手术刀。

多部委共同主刀“反垄断”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同时,明确要破除地方保护。而在此之前的今年6月份,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地区封锁行业垄断问卷调查的通知》,随即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汽车企业开展地方政府垄断行为“摸底”调查。而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废止新能源地方目录,无疑成为商务部主导的破除地区封锁行业垄断调查带来的第一个“收获”。

事实上,不仅仅是商务部,诸如发改委、交通部等多部委亦在同步推进汽车行业垄断调查。7月22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发改委确实已开展针对汽车产业的反垄断调查。调查内容则聚焦在车企为获取高额利润而达成有关划分销售市场、规定产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方面的协议所形成的垄断性价格方面。

而在汽车后市场领域,反垄断调查也已展开。6月30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成为重中之重。“意见稿”还提出了打破汽车维修配件垄断的具体方法———一是鼓励原厂配件进入独立售后市场,也就是鼓励原厂配件企业将自己的配件卖向独立售后市场;二是鼓励发展“同质配件”,也就是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的配件。

方案酝酿三年终实施

显而易见,商务部、发改委与交通部等多部委步调如此一致地动作,绝非一时兴起的巧合。事实上,对于汽车行业存在垄断问题的调查,已经历时三年之久。

汽车业的垄断问题最早受关注,源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当时专家即指出,汽车业主机厂普遍采用的限价、限制销售区域等违法,不过最终证明当时只是虚惊一场。

至2012年,在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指导下,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重点从《反垄断法》角度,考察乘用车4S经销模式中各类商务政策的合规性,并最终形成调研报告。

2013年8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人士对外透露,发改委正式对汽车行业启动价格反垄断调查,并要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配合调查。几乎同一时刻,国家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也公开表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下一个目标会跟老百姓密切相关,石油、电信、汽车、银行都在调查视野之内。

至此汽车业反垄断调查开始进入舆论关注中。过去一年中,中央电视台就多次抨击外国汽车制造商抬高汽车价格。新华社去年8月发表评论文章称,外国车商在华通过垄断市场、控制汽车零件销售等手段牟取暴利。今年4月,中国汽车维修协会更披露18种常见车型的“零整比”(车型零部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其中某豪华品牌入门级豪华车“零整比”系数高达1273%,意味着在华更换这辆车所有配件的花费可购买12辆新车,汽车业存在零配件价格垄断引发广泛关注。

与此同时,从去年开始,反垄断调研已针对十多家车企展开,涉及奔驰、宝马、捷豹路虎等高端豪华品牌、部分小众进口品牌,同时也涉及中低端的合资品牌及本土自主品牌,目前调研和约谈还在深入,此番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实为空前。

值得一提的是,反垄断调研报告从乘用车4S模式的各类纵向限制,包括转售价格限制、地域和客户限制、搭售、售后原厂配件的排他供应、排他购买和过高定价,对4S店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措施等等部分,指出了汽车行业存在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种种行为。

而在去年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年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公开表示,“下一步要加大对汽车产业反垄断调查的力度,整车销售价格、售后服务、拒绝交易三方面将成为反垄断调查的重点。”

业内人士分析,此轮的汽车反垄断会是一个长期的战役,其目的是打破汽车整车价格、配件价格、售后市场现有的模式,而目前首先呈现的效果,便是近期陷入“反垄断”调查传言的豪车品牌纷纷宣布整车价格下调。

未来

反垄断或倒逼新《办法》出台

“降价,其实只是汽车企业回应国家反垄断部门针对汽车行业进行调查的一种应对,实际上并未改变根本问题。”汽车行业分析师钟师表示。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与汽车产业垄断现象存在内在关联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汽车业纵向垄断存在的根源。

据现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汽车分析师张志勇认为,《办法》中涉及的整车厂商对经销商的销售和售后行为的限制等“义务”被放大成为“权利”,从而导致一系列垄断性现象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国家出台的反垄断法与现行《办法》之间存在的明显矛盾。如《办法》第18条规定:对销售未经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供汽车资源等。

鉴于此,2013年9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透露《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正在重新修订。

“《办法》只是一个条例,而反垄断法是一个法规。反垄断调查就是促进修改《办法》的一个更好的条件,”中保研汽车研究院总工程师曹学军表示。

他表示,通过对现行办法的修订,整车企业与经销商地位落差有望得以大幅减小,整车企业不得再向经销商设定严苛的商务政策,车型、售后服务等方面定价将逐步开放,汽车交易市场和后市场逐步进入自由竞争状态;而横向垄断打破后,同品牌经销商之间自由定价所产生的价格落差,也将使消费群体有更广泛的选择和比较空间。

事实上,此番改变也正在继续。8上周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发布将从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有业内人士表示,制定该制度初衷即为配合《汽车品牌管理实施办法》实施,此次停止很可能意味着后者将进行修订调整。

下一步

处罚或不可避免

尽管跨国品牌都不愿承认在接受调查,不过来自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消息称,其确认一些车企存在横向限制、纵向限制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涉嫌垄断行为,并传出相关处罚结果或将于近日公布、反垄断调查进入落地阶段的消息。

“汽车行业确实存在多种垄断现象,但是发改委对反垄断的管辖和调查主要是在价格层面。”发改委相关人透露,在中国,反垄断调查实际上有三个部门负责,发改委下属的价监局主要针对企业“涉及价格的垄断”,包括横向垄断和纵向垄断。

国家发改委相关消息人士称,在相关调查完成后,将很快出台具体处罚措施。“大概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通报,另外一种是处以企业全年营业额1%~10%的处罚。”该消息人士说。我国《反垄断法》有此项规定,涉及垄断的相关企业最高可被处以上年度销售金额的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也有消息称,此次对反价格垄断调查将遵循“宽大原则的适用”:即在反价格垄断执法初期更希望对企业起到执法威慑力,对于配合发改委价监局调查的企业并具有主动报告和提交重要证据、积极整改的企业重点考虑适用减轻或免除处罚,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同样适用。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沈进军表示,跨国品牌降价之后是否会受到惩罚,将取决于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车企主动降价的态度积极回应了政府、市场和消费者关于垄断的质疑,但是发改委并不会因此规避对违法车企的处罚。”沈进军强调。

沈进军坦言,中国汽车市场尚处于卖方,即主机厂主导价格的不成熟阶段。因此,执法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政府也要引入竞争,企业不仅要在反垄断方面采取积极举措,还要重视如何规范汽车市场的发展,如何让利于消费者。

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认为,此次国家从顶层设计开始破除部分行业的垄断行为,力度一定是空前的,国家希望借此压缩外资品牌利润空间,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市场中的作用。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反垄断调研组人士表示,反垄断最终目标是与欧盟接轨。目前部分品牌虽然降低了部分车型的价格,但其他车型的零整比还是不低,国际上通常零整比是2比1或3比1。依次推测,未来跨国品牌的降价更大可能是在零配件而非整车售价。

专题采写:南都记者 黄习伟 张笑 南都制图:刘寅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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