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怎能换回幸福?

2014-08-05来源 : 互联网

南都漫画张建辉

城中热事

太凶残了!鹤山一女工怀疑前同事与他老公“有关系”,竟然上门行凶,剪伤对方的胸部及下体(见南都江门读本7月31日报道)。这样的血腥当然换不回她要的幸福,结果不仅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被警察抓了起来。

鹤山这件事,让我联想起早前发生在昆明的轰动一时的事件———“原配”当街行凶烧死“小三”,随后试图自杀。两起惨烈的案件,虽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基本的脉络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原配”采用了极端手段,来攻击她认为威胁到她婚姻的人。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实在是让人震惊。

婚姻,是爱情的一种固化形式。没有了爱情,婚姻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婚姻又比青春年少时的爱情更为醇厚,它应该是历久弥坚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婚姻一开始就不存在爱情,有些人婚姻的过程中爱情渐渐褪去,沦为生活的一种常态。当爱情不能持续时,婚姻自然也就不稳固了。从根本上讲,既然爱情是多样的,婚姻本来就不具有绝对的稳定性,那种“从一而终”的硬性要求,只能停留在古代社会了。

婚姻与爱情都是双向选择的过程,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正因为如此,法律上才保护人们婚姻的自主权,人们可以用结婚的形式来宣告爱情的强烈,也可以用离婚的形式来宣告爱情的结束。特别是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离婚越来越常见了,“好聚好散”的现象很普遍。不信你看看,谁身边没几个离婚的例子?

所以从常理上说,实在是不能一起过日子了,那简单得很,离婚啊!在法律上,这些“原配”们大可拿出证据,证明老公对不住她们,她们也因此可以分配到更多的财产,来让自己和小孩过得好一些。这可以说是一种“最不坏的选择”了。可是她们一旦偏离法律的轨道,用自己的力量去对她们认为的第三者实施暴力,就不仅害了别人,也让自己变成了违法犯罪者,成为法律要制裁的对象,而且一旦染上血色,哪个男人还敢惹这样的女人,幸福是绝对不可能挽回的,实在是一种最愚蠢最不划算的行为。

这些行凶的女人,她们不会算这笔账吗?我相信总会有些人蒙昧无知愚不可及,但大多数人总会在心里估量一番的。说到底,很多女人是觉得吞不下这口气,必须给第三者一个教训罢了。这种原始的爱情观婚姻观,将婚姻视同对另一方人身的占有,实在是太过可怕,是发生此类事件的心理根源。

从社会管理上讲,我们无法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但应该努力减少类似事件发生的基因。和谐美满的家庭,固然是应该提倡的,但也要做好足够的“风险提示”,特别是在社会底层人群中,应该加强与婚姻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只有当每个人都意识到,不论爱得有多深,恨得有多切,都必须在法律的轨道内理性行事,一切血腥和恐惧才能烟消云散。(牧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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