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郭启明《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昨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设施用地限整体转让,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
昨日公开征求意见的暂行办法,对于机构养老设施用地管理,以及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保障有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暂行办法强调,机构养老设施用地限整体转让,建筑物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深圳市规土委表示,此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5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