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我哋地盘停车 签“捐赠协议”先

2014-08-05来源 : 互联网

海珠祈乐苑为限制外来车辆出怪招

“捐赠费”按5元/小时收缴,不设上限

南都讯记者叶孜文实习生陈子明外来车辆想入小区停车需先签一份“捐赠协议”,若不同意签署将被谢绝门外。最近海珠区祈乐苑推行限外新规,有外来街坊质疑这是“圈地”行为且违反物价局规定。但业主代表解释称,限外是为了保障小区业主有位停车。

怪事:外人入小区停车得先“捐钱”

前天,李先生驾车到祈乐苑找朋友拿东西,正准备开车进入小区时,收到了保安递来的一纸协议。该协议规定外来车进入小区需按5元/小时的标准缴费,且不设上限。保安称,不签协议,就不得进内。

而最让李先生哭笑不得的是,该协议题为《车辆场地占用费捐赠协议》,并说明了要交的并非停车费,而是献给祈乐苑重建小区的捐赠费。“小区重建应当是业主的事,为何要向外来车辆征集费用,岂不是把我们当水鱼?”最终,李先生拒绝缴纳这笔不明所以的“捐赠费”,而将车辆停到别处。

本月起,广州市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开始实施,祈乐苑所在的一类地区住宅区停车场收费标准为4元/小时,12小时限价12元。李先生认为停车交费是合理的,升价也是必然,但祈乐苑不设上限明显是违规的。

内幕:业委会“限外”解决业主停车难

对此,祈乐苑业委会成员赵先生称,想出“捐赠协议”这个办法也是迫于无奈。“如果对外来车辆也跟业主的临保统一标准,那业主就会找不到位置停车”。为了保证小区内有足够车位供业主使用,祈乐苑从今年4月就已开始实行限外。下午5点后,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小区且对外来车辆征收较高的临保费用。据赵先生介绍,目前小区共有车位500多个,其中公共车位约300个。没实行限外前,业主回家经常找不到车位,限外后基本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如果限外价格不稍微提高,有些外来的车主将车子停放过夜,我们也很难把人赶出去”。但4月份起实行的小区限外政策抬高了停车费价格,有街坊到物价局投诉,于是祈乐苑的业主们想到了用“捐赠协议”这一方法。今年6月,祈乐苑业主大会通过了停车方案的调整,并通过了该停车捐赠协议的实行。

据悉,协议的施行确实解决了业主停车难的问题。小区私人车位的月租价格是1000元,限外后月租降至800元。“限外后,小区每月的停车费收益减少了3万多元”,业主们希望外来车辆捐赠的钱能在一定程度上补贴小区的公共收益。

律师意见

纵使签订协议仍属价格违法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将小区车位临时出租外来车主使用属于经营行为,与公益捐赠无关。业主大会确定小区停车收费规则,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切合小区实际情况。根据《价格法》,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制定价格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即使存在业主大会同意或车主签署所谓捐赠协议的,也不能改变其价格违法的事实。业主们应遵守相关的价格规定,通过对停车场的流量控制来管理小区停车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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