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疑犯同名 被拘押十多小时

2014-08-07来源 : 互联网

  周军被捕时的监控录像。截屏资料图

   当事人及其单位领导称警方回应“抓错人了”

  警方接受采访称抓获两“同姓名涉嫌在逃人员”

  南都讯 上网时突然被警察铐到派出所拘押十多个小时,只因为与抢劫案嫌犯同名?近日,来自湖南的务工青年周军向南都反映,其7月30日晚上在陈村广隆工业区一家网吧上网时,突然被几名警察押至派出所,戴上手铐拘押在审讯室达十多个小时才得以释放,而这个遭遇是因为他与一名抢劫嫌犯同名。

   经历:查身份证后被抓 录像:4人把周军摁倒

  被抓时,周军正在十分投入地玩游戏。7月30日晚22时58分,陈村广隆工业区星河地带网吧,5名民警突然出现在周军身后,紧接着周军就遭遇了荒唐的13小时。“我正玩着游戏,突然有人拍我肩膀,我扭头看到身后站着三个人,我摘下耳机,他们问我名字,我说叫周军,看了我的身份证后,他们就抓起我的胳膊并用一根塑料绳绑起来。”周军告诉南都记者,其身上的手机、钱包等物品被对方收走。“我觉得他们一定搞错了,就问为什么抓我,他们说去了派出所就知道了。”周军称。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陈村大道的星河地带网吧,周军当场向记者指证当晚他被抓之前坐的位置。记者从该网吧监控视频中看到,当晚对周军实施“抓捕”的有五人,其中一人身穿警服,另四人身着便装。在“抓捕”时,周军并未反抗,在被绑住双臂从椅子上拉起来后,随即又被摁倒在地上。

  经历:被拷在审讯室13个小时 解释:被告知“抓错人了”

  据周军回忆,当晚被从网吧带至派出所一间审讯室后,之前捆绑其双臂的塑料绳被换成手铐。“我被要求坐在一张身前有横杆的椅子上,有民警两次过来询问,都是问我有没有去过东莞,有没有参与抢劫、打架,我说没有。我告诉警察我是广谦贸易公司员工,手机里有厂长电话,要他们打电话核实,但他们只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没有打电话到公司。”随后,周军就一直被铐在审讯室直至第二日下午,据周军称,没有人提供水,只提供了第二日午饭。“7月31日下午1点多,有民警跟我说对不起抓错了,就让我离开派出所。”之后,周军再未收到陈村警方任何消息。

  周军来自湖南常德,今年22岁的他在2月份到陈村广谦贸易有限公司打工。据该公司厂长周中矣称,周军平日里喜欢去上网,“那天晚上很晚还不见他回宿舍,我就打电话,结果关机,我以为他要在网吧过夜。谁知第二天早上他也没来上班,直到下午他回来,才说被警察抓去派出所了。”周中矣对此十分不解,因为同时是老乡,他也替周军感到不公,于是就拨打了110接线员提供的顺德公安局督察电话。“接电话的警官说在电脑系统里查到当晚的情况,顺德公安协助东莞公安抓捕抢劫案嫌疑人,这个嫌疑人名字也叫周军。当晚,周军在陈村网吧上网时登记了身份证,被公安搜到了,所以就带他回派出所协助调查。这位警官说后来发现抓错了,就放人。”周中矣说。

   警方:抓获两同名嫌疑人 核查后释放一人

  截至昨晚7时49分,顺德陈村警方发来情况说明称:7月30日和31日,陈村警方在一网吧抓获两名同名同姓的涉嫌在逃人员,后经办案单位核查后于31日中午将排除嫌疑的周某(男,22岁)释放。

   [事发经过]

  7月30日晚近11时5名民警查看过周军身份证后把他带回派出所

  当晚至7月31日中午 周军被铐在审讯室、被询问两次,在笔录上签字,有午饭

  7月31日下午1时许 民警向周军说对不起抓错人了,让他离开派出所

  当天下午周军离开后周军单位领导致电公安督察部门,督察解释说周军因与嫌疑人同名被抓

  至昨晚发稿时 周军称再未接到警方任何消息

   [当事人单位负责人]

  为什么不来找单位调查?

  “为什么抓人?不跟当事人说明白,只说声对不起抓错了,就完事儿?”周中矣对警方的处理方式表示质疑,他说:“因为名字一样就抓人,周军这个名字很常见,那得抓多少?就算是协助调查,也不能就那么像对待罪犯一样把人铐起来十几个小时吧?周军提供了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民警至少应该来调查一下,查查考勤记录就知道他是不是嫌疑人。”周中矣称,在向公安督察投诉时,对方称将了解情况后给予答复,“但等了好几天,都没见有答复。”

   [律师说法]

  若仅因同名成嫌疑人 有问题

  协助调查时限制自由 或违规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杨国强就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说:就当事人描述被民警带走时的场景,如果民警有表明身份,说明事由,要求当事人到派出所协助调查是没问题的。但如果当事人没有反抗,也没有试图逃脱,就算被列为嫌疑人,也不应该采取捆绑这样的约束措施。

  如果仅仅因为当事人与正在侦破案件嫌疑人同名,就将其列为嫌疑人,这种办案方式首先就存在问题。要当事人协助调查,就应该及时调查清楚,民警没有向当事人单位进行核实,限制其人身自由时间过长,而且使用了手铐,这种方式可能存在违规嫌疑。

  对于限制自由的时间,如果当事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传唤其进行讯问的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则不应超过12小时。

  如果查明当事人无违法犯罪行为,属于错抓,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要求赔礼道歉及赔偿因人身自由被限制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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