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拿两贪污巨鳄 开临时引渡先河

2014-08-09来源 : 互联网

二陈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图片来源:中国**网

中山

十一周年特刊

**档案

讲述篇

档案

1995年5月底,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被查出有恶性**现象,涉及金额数亿元。同年6月1日,中山市检察院正式立案,形成“95·6·1”专案组。其中两名涉案人员,中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陈满雄及妻子,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秋圆却通过澳门潜逃出境。如此高额的挪用金额,使得该案一时震惊社会,中山市检察院前后花了7年时间,至2002年把这两名*鳄临时引渡回国内受审。

讲述

讲述人:时任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梁红标

携款数亿元人间蒸发

据介绍,当时陈满雄通过银行熟人疯狂**,主要是为了还澳门赌场的赌债,而中山实业发展总公司经营的房地产业务,也几乎被他搁置。至案发,“95·6·1”大案共涉及挪用中国银行资金7.1亿元,除已返还的部分外,还有3.9亿元至今未还。由于大部分赃款都在二陈手中,追捕二陈成为检察机关的紧要任务。

1995年4月,二陈听到风声得知中国银行中山分行正在查账,知道其犯罪行为即将败露,随即密谋潜逃。“当时认为他们一定在澳门,所以马上去澳门追查两人行踪。我们的目的一是追人,二是追赃。”时任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梁红标回忆。到澳门后,专案组成员通过赌场中的“叠码仔”打听到了二陈的消息,他们的确来过澳门,可是又走了,“叠码仔”也正在寻找二陈,因为他们还欠有1700多万元的赌债没还。

专案组立即通过澳门廉署对陈满雄在当地的物业进行调查,后又通过多方的查找,确定二陈确实已经离开了澳门。“对于在逃的二陈,我们从没有放弃过追捕。”梁红标说,时间流逝,“95·6·1”大案慢慢在公众话题中隐退,然而一切和二陈有关的人员的电话都处于随时监控之中。监控从1995年开始,持续了4年之久。

4年后嫌疑人泰国现身

转机出现在1999年。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从一名公安技侦人员口中得知,曾经有一个叫丽某(化名)的人打电话给陈秋圆的母亲杨某,让杨某到外面的公用电活亭回电话。“这个可疑的电话一定和二陈有关。”梁红标说。遵循这条线索,追逃组终于有所收获,“通过广东省安全厅常驻泰国的工作人员,1999年8月31日,追逃组确认二陈就在泰国清迈”。

彼时二陈已在泰国用*打通关节,成功买到了泰国籍身份证,换了泰国名字,学会了一口流利的泰语。两人甚至整了容,主要是漂白。他们利用在中国的犯罪所得,在泰**起了多家产业,拥有多家商行、两栋**洋房、豪华轿车,成为当地公认的**,还被冠以各种头衔,混迹于当地名流之中。

泰国警方在了解到二陈真实身份后,**立即实施抓捕,并**连夜将二陈秘密押到昆明,交给追逃组。1999年8月31日晚11时,二陈正在外吃消夜,泰国警方开始行动。他们以调查一起交通事故为由接近陈满雄、陈秋圆,并对其实施抓捕,行动取得成功。

抵抗回国二陈向泰媒报料

随后二陈被押往警署,等待连夜秘密押送昆明。谁知又出现了新的波折:陈满雄夫妇要求回家拿两件衣服,泰国警方同意了。谁料第二天早上,二陈给很多泰国的当地媒体打去电话,假称中国警方越境抓人。泰国媒体立即将此事情曝光,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得知这一消息后,中山追逃组马上联系中国驻清迈总***请求协助。梁红标说:“当时的形势十分紧张,我国驻清迈的领事非常重视此事,马上派出有关人员介入,使事情很快平息下来。”中国领事对泰方的解释是:我们只是派人去跟踪并确认身份,抓捕是泰国警方的行为,此事件我方并无过错。

“我们当时一直努力促请泰方不经引渡程序直接将二陈遣送回中国,这种遣送方式*简便、*快捷。但这一计划未能实现。”梁红标说。随着二陈案在泰国的过度曝光,引起了泰国民众的极大关注甚至轰动,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泰方认为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二陈的问题。

遣送之事一度搁浅

泰方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的罪名,将二陈正式拘捕。2000年11月17日,泰国清迈府**对二陈案作出了判决,然而这个结果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非法入境罪在泰国的量刑幅度*多为2年至3年监禁,而泰国清迈府**却判处陈满雄有期徒刑27年零8个月,判处陈秋圆有期徒刑22年零8个月,因认罪减刑一半,分别决定执行13年零10个月和11年零4个月。

对此泰国法官的解释是:“因为二陈曾多次非法入境,二十几年的刑期是累积得来的。”凭着这份判决,泰方要求二陈在泰国服刑,遣送之事搁浅。专案组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搜寻二陈在中国的有关犯罪资料,并将这些情况**时间反馈给参与出庭的我国驻泰大使馆官员,同时按照引渡所需要的条件准备正式材料。

2000年12月8日,我国驻泰国大使馆正式向泰国外交部发出了要求引渡陈满雄、陈秋圆回中国受审的照会。这期间,中山市检察院前后8次派员赴泰。“我在泰国续呆了一年,但却从没在泰国游玩过一天”。梁红标说。在强大的外交压力下,泰国政府看清了中国引渡二陈的决心,开始重视此事。

外交施压亲人劝说成功引渡

这期间专案组还积极地做二陈的思想工作,缓解他们对回国的抵触情绪。梁红标说:“不管二陈犯了什么罪,在泰国期间我们一直当他们是我们的同胞,一再强调要保障二陈的安全。”*初二陈是被关押在泰国清迈市的白象警署,关押的地方只是一个草棚,一点安全措施都没有。看到这一情况中方立即要求泰方增加警力,必须保障二陈安全。

陈满雄不愿回国的一个原因是,他在泰国听说岳母在中国已经被关押了。梁红标则马上从泰国打电话给陈满雄的岳母,其岳母对陈满雄说的**句话就是:“回来吧,相信家乡人,起码比在泰国坐牢好。”

二陈还有一对子女在中山,办案人员每次赴泰都会给他们带孩子的近照和陈秋圆母亲的信函。梁红标说:“孩子如果有什么困难我们都会帮助他们。他们挺聪明的,都凭着自己的优异成绩考入了重点中学”。听到孩子的消息,看到母亲的家书,再加上专案组人员的耐心教导,二陈的思想起了*大的转折。陈满雄后来在纸上清楚地写下了“我是中国人,在中国触犯了法律,我愿意回国关押。”

“二陈思想上的转变为后来的成功引渡起了决定性作用。”梁红标说。2002年11月15日,泰国*高**做出了准予引渡陈满雄、陈秋圆回中国的判决,该判决于12月1日生效。中泰双方约定,“中方对被请求的犯罪的起诉期从泰方将两被告移交中方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两被告在中国被羁押期限算作在泰国服刑的期限。”

2002年12月26日,二陈终于被临时引渡回国,泰国警方派特警协助押送二陈。二陈成功引渡回国后,该案经过近1年的深入调查取证,查明了两人先后数十次挪用公款4.2亿多元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2003年12月23日起诉到中山市中级人民**。经审判,中山中院2004年12月23日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陈满雄无期徒刑、陈秋园有期徒刑14年。2006年两人被送回泰国服刑。

述评

开临时引渡犯罪嫌疑人的先河

潜逃泰国数年的“95·6·1特案”重大嫌疑人陈满雄、陈秋圆被成功引渡回国,开了全国检察机关与未签订引渡协议的国家就经济犯罪问题临时引渡犯罪嫌疑人的先河。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在当时,引渡二陈成为了中国驻泰大使馆的头等大事,甚至连国家领导人访问泰国时也会提到此事。中山市检察机关介绍,慑于办案和追逃的声威,当年共有8名犯罪嫌疑人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或归案后主动供述犯罪事实,涉案金额2900多万元。

标签: 中山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