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良性互动唤醒公众参与热情

2014-08-09来源 : 互联网

碎碎念  冷暖观点城市温度

新闻回放:针对南城雅园变电站选址在公示阶段收到的372份意见,上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发出了听证会征集令。昨日,市规划局公布了听证申请情况。令人意外的是,原定30个听证会名额,只有18个人报名,这18人直接获得听证代表资格。(8月7日南方都市报东莞读本)

听证遇冷是否说明居民“沉默”,我看未必。不然何以解释之前的公示阶段针对变电站选址的372份意见?

有**认为,“这说明**以往的行政习惯导致市民质疑,反正去不去都不会改变结果。”这可能是居民“沉默”的原因之一,但还是不能解释,为何意见提不提都不会改变结果,但居民之前还是提出了372份意见。

可能的原因也许在于,对变电站选址提意见相对容易,但在听证会为自己的意见陈述理由却相对较难。和众多环保“后院运动”一样,居民对变电站的态度,一句话可以概括:变电站很重要,必须建,但请别建在我家后院(附近)!至于理由,更多是“莫须有”:或许有危险?大家都说有危险当然有危险。

和*大多数的普通居民一样,我也不是电磁辐射**,我也不知道变电站有多少辐射,对人体又能造成多大危害?在专业问题上,多数居民仍不得*****。而恰恰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学界对电磁辐射的危害并没有标准答案,更遑论社会认同。也因此,只要有**认为变电站存在较大的电磁辐射,对身体有害,就会有一部分人“宁可信其无”———因为健康问题无法后悔,也没办法“重装系统”。基于这样的心理提出“意见”,当然是容易的。这些“意见”其实就集中在:请别建在我家附近。

变电站究竟应怎么建,既不能单纯由地方**说了算,也不能单纯由当地居民说了算。**和居民都要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当然,法律无法究尽具体的标准,所以还得往下看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查《电磁辐射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条就规定了,“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环保部门对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也有较具体的要求。公民参加听证会,除了陈述意见,还需要说出意见所依附的法律和事实。这其实更需要相关领域的**来参与。

对于居民来说,寻求专业领域内的帮助,为有效参与听证所必须。对于**部门来说,听证的价值指向本来就是“兼听”,应乐见在居民和**的共同参与下,开出一个有效的听证会。当然,也只有**部门在充分尊重**、尊重科学的前提下,与居民保持好良性互动,公众参与决策的热情才能得到更大限度的激发。□**桥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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