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23万

2014-08-09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梁晓琳日前,南都记者从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近日台山市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动用台山市价格调节基金约123万元。这已是台山市今年第三次发放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动用台山市价格调节基金共约501万元。

根据台山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等相关规定,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含3%,下同);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居住类中水、电、燃料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即可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群众进行补贴。其中,低收入群众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当地**认定的其他低收入群体。

据介绍,价格调节基金是指市及各市(县级)人民**依法征集,用于平抑、调节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的专项资金。南都记者从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股获悉,台山市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的使用用途是发放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据统计,从2011年开始,台山市至今已发放了大约1450万元。其中,2011年发放了大约378万元,2012年发放了大约436万元,2013年发放了大约135万元。

今年已发放3次总共约501万元

2014年春节前,每人发100元,共24835人受惠,动用台山市价格调节基金约248万

2014年4月底,发放**季度临时价格补贴,24621人受惠,动用台山市价格调节基金约130万

7月底,发放第二季度临时价格补贴,共24591人受惠,动用台山市价格调节基金约1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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