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运犬、猫须逐只检疫

2014-08-12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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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蒋臻实习生薛莎莎 近日,江门市农业局公布由农业部下发的《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调运犬、猫必须逐只按规程实施产地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饲养者调运犬、猫要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调运的犬、猫狂犬病免疫期应超过21天。

《通知》要求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加强犬、猫饲养、运输等环节监督检查,建立犬养殖场定期巡查制度。各监督机构一旦发现病死犬、猫的,要及时监督货主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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