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又迁回 村里分红没了

2014-08-12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 记者陈岩 在村里出生,读小学时把户口迁到市区,4年前又迁回村里,不过每年的分红却没了,在斗门和风中学读书的阿文(化名)感觉很不公平,请村里一位自学法律多年的七旬民间讼师来帮忙***。昨日,有律师表示,未成年人的权益要得到保护,村里的做法明显不妥。

苦恼:还是本村人却被当外人

阿文1997年出生在斗门镇自然村南上村,2004年,家人为了让他接受更好的小学教育,把他的户口迁到市区亲属那里,待其在市区读完小学和初中之后,考入了和风中学,由于离村里很近,家人又于2010年10月将其户口迁回村里。

“从2004年到现在就没一分*分红,户口迁回来4年了还是拿不到。”70多岁的民间讼师赵贤顺对南都记者说,村里针对在校的学生每年都会有一定补助,年底也会有一定分红,阿文作为未成年人,其权益本应得到保护,但村里却拿出一份村规民约说,阿文不符合领取各种福利的条件。如此一来,阿文虽然户口在本村,但却被当成了“外人”。

村规:学生毕业当年需迁回户口

在这份2003年的《南上生产队决议书》上,记者看到这样一个条款,内容为“学生毕业后在当年内如果不把户口迁回本生产队,其户口作自动取消,与本生产队无涉”。

赵贤顺说,这一条款没有说明是什么时候毕业,一般都应该是理解为大学毕业,而阿文目前还在读高中,并没有毕业,况且户口还在村里,又是未成年人。但他把这个事跟村干部和村民代表都讲过,但对方就是拿出这一个条款来搪塞他,让他搞不明白村里到底是怎么想。

昨**午,记者到该村了解情况,但该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村干部不在,自己也不了解情况。

律师观点

建议通过镇**调解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叔权说,阿文的户口迁出是为了接受更好的教育,而且4年前就迁回来了,其作为未成年人,其该享受的村里有关福利待遇是应该要享受的,特别是村里的村规民约并没有明确说明学生毕业是指哪个阶段的毕业,按照一般的理解只能是大学毕业,因此,村里的做法是明显不妥的。林叔权建议说,对于此问题应由斗门镇**来进行调解,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则有难度,因为涉及到村民自*的案子,**基本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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