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合格”的“福喜”肉你敢吃吗

2014-08-13来源 : 互联网

南都制图 陈婷

众议成城(城中热事,越辩越分明)

本期主持 南都记者肖伟

本期话题

前日,南都记者从中山市食药监局获悉,福喜事件发生后,该局共封存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制品345.11公斤及广州福喜食品有限公司供应的蔬菜2个批次。经中山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公布的结果显示“检验结果均符合卫生标准”。那么,“检验结果均符合卫生标准”是否代表该345.11公斤“福喜”肉制品不是“过期肉”呢?究竟该批“福喜”肉该如何处理?洋快餐店是否应就此断绝与福喜的往来?该如何科学监管,才能提高发现食品安全领域问题的能力呢?

“符合卫生标准”的“福喜肉”

究竟是否“过期肉”?

虽然经过中山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证明我们目前封存的这批在中山查到的345.11公斤“福喜”肉制品为“符合卫生标准”,但这对于“福喜”肉制品的定性仅仅只有一个参考作用。由于上海“福喜”肉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生产环节,即源头环节,*终如何对其进行定性,不能仅凭中山一地餐饮环节的检验结果来决定。并且原来有些卫生标准是不包括针对福喜事件应进行检验的一些指标的。所以*终该如何对该批在中山封存的“福喜”肉进行定性,尚待上海方面的*终调查处理结果。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

过期肉*大的问题就是怕出现肉制品变质的情况,如果大量消费者吃了变质肉制品,就有可能出现集体性、**性的食物中毒,演变为群发事件,患者主要将出现发烧、腹痛、腹泻及呕吐等症状。而对于变质肉制品,消费者一般是吃不出味道来的。既然检验结果显示符合卫生标准,那么至少这批肉应该没有变质,但过没过期应该无法确定。□郭教授

该批“福喜”肉是否会还给餐饮单位?

正如前面所说,既然这批“福喜”肉尚未定性,那该如何处理我们就暂时需要等待上海方面的**调查结果,需*先等上海方面对它定了性,才能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及省食药监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依法对有关企业和产品进行后续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可能会按照上级食药监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予以依法处理。□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

去年也发生过类似的食品安全事件,当时在查处的过程中封存了10吨购自问题原料供应商的肥膘,但经检验也说是“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该批被封存的肥膘*终全部交还给了相关生产企业,但在返还这批肥膘前,我们已与相关生产商进行了协商,*终,生产商**该批货绝不进入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我们一直对他们的**进行监督跟踪,确实没有被作食品予以加工处理。□梁先生

不管检验结果合不合格我认为都不应该返还给餐饮单位。一方面,“符合卫生标准”可能只是在某些规定检测项目上是符合标准的,但某些不列入检测范围的项目就可能存在问题。打比方说,大米镉超标事件**前,请问谁会去检测镉,检测结果肯定都是“合格”,那能证明检测的这批米就一定没有食品安全问题吗?另一方面,从7月22日抽检到目前,都二十几天时间了,这批肉不变质期也应该过期了,怎么还能还给餐饮单位制作成汉堡等等卖给消费者呢?□杨**

洋快餐店是否应就此断绝与福喜的往来?

中国百胜已于7月23日全面停止向中国福喜(包括上海福喜)的采购。中国百胜将视**部门的*终调查结果保留对福喜集团采取一切法律行动的权利。基于本次事件的惨痛教训,中国百胜将重新审视、评估现有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体系。待相关**部门的全部调查结束后,中国百胜将再行公布我们的具体措施。□贺**

洋快餐店是否应就此断绝与“福喜”的往来,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市场行为,两者之间有没有往来不是重点,重点是“福喜”未来有没有给予其他食品生产加工商供应食品原料资质的问题。经过*终调查过后,如果国家相关部门取消了“福喜”的相关供货资质,那洋快餐店当然就没有资格向“福喜”进口食品原料了。但如果经过整改等措施,国家几年后又给予了“福喜”相应的供货资质,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的话,其供应原料也未尝不可。□张先生

该如何科学监管食品违法行为?

像发达国家比较通行的一种制度就是黑名单制度。这种制度相当于是把企业的一次性恶意的行为昭告天下,让全世界的消费者都知道这个企业曾经做过什么样的非法的违法违规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来打击企业的声誉,通过打击企业的声誉再来影响它的市场销售的份额,用这样的一种手段来倒逼企业的质量行为和内部质量水平的提高。□胡颖廉

目前,有组织去违法的这样一个生产经营行为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系统化的有了一套对付现行监管制度的方法了。所以要去破它,只能说堡垒是*容易从内部攻破的。*好的办法还是引进国外的“吹哨人”制度。现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也是要保护和奖励内部举报制度,这个就和吹哨人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处。也希望能进一步去完善它,很好地去保护举报者,这个是能够降低执法成本,同时又得到很高的收益,能够防患于未然的好方法。□朱毅

其实“黑名单”制度,在我市早已经存在了,福喜事件后,我局将加强落实“黑名单”制度,在食品药品行业中发挥“资格罚”的威慑作用。前段时间,我局就公布了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告:14家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被罚,且公布了其名称、地址、被罚原因等项目。其中,5家药品经销商还被处了十年禁入药品经营领域的“资格罚”。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而“吹哨人”制度,我市主要以通过建立《中山市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的方式予以推行,市民的举报经核查属实涉嫌犯罪行为并经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的,每宗可获奖励一万元。举报特别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提高奖励金额,不设上限。希望能发掘更多深喉出来对不法行为进行举报。□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

截至目前,并无中山消费者因“福喜”事件向市消委会提出投诉,但我个人认为,对“上海福喜事件”,按法律规定消费者完全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即在消费领域中涉及侵害消费者公共利益等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向福喜等企业提出赔偿要求。目前,公益诉讼的工作主要由省级消委会承担。我个人还认为,目前,违法企业违法成本实在太低,应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让违法企业倾家荡产。□张先生

本期“议员”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郭教授 中南大学湘雅附二医院主任医师

张先生 中山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

贺** 百胜集团公共事务部

梁先生 中山某镇区公务员

朱 毅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

胡颖廉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

杨**、贺** 中山消费者

标签: 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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