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男人欠下债 离婚后前妻要还?

2014-08-14来源 : 互联网

**:前妻不消还债

本报讯 丈夫隐瞒老婆欠下的债务,老婆需要承担配合了偿义务吗?一男人在老婆不知情的环境下,借下28万元赌债,现在二人已离婚,老婆却被借主告状,要求其替夫还债。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获悉,该院一审认为,这笔债务是男方的小我债务应由男方*自承担,女方有权不帮手还债。广州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男人彭某游手好闲。2011年,他向李某告贷人民币28万元用于赌*,且血本无归。此后两年多,李某多次催促彭某还*,但他都无力了偿告贷。2013年7月,李某一纸诉讼将彭某及其老婆毕某告上**,请求**判令该笔债务为彭某与毕某夫妻配合债务,毕某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彭某在告贷时,他与毕某尚未离婚。

对此,毕某果断表白两边已离婚几年了,不成能帮前夫彭某还款,且在离婚时已与前夫谈清晰了婚姻存续时代的债权债务问题,**不知道这笔告贷的存在,直到**通知开庭才知道这笔告贷的存在。再者,前夫签定借券与离婚时候只相差4天,她不成能因为逃躲债务而离婚。彭某则声称,该28万元是赌债不是告贷。当初李某要求写《现金借单》,本身在写的时辰已经清晰申明本人是没有*的,这些*是在李某的赌场中输给李某的,“我是没有职业的,不存在因生意周转告贷”。

花都**审理认为,李某不克不及举证证实28万元告贷是彭某与毕某夫妻合意告贷,也不克不及证实彭某的告贷用途,故李某认为债务是彭某与毕某的夫妻配合债务证据不足,故判决债务为彭某的小我债务。判决后,毕某不服一审讯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经法子官指出,债权人作为出借方,可以审查告贷的用途、债务人偿债能力、告贷是否夫妻两边的合意等等。若是债权人意欲夫妻两边配合承责,**可以要求夫妻两边告竣偿债合意,不然可以**出告贷项以规避自身风险,是以,债权人对本身的债权风险该当有必然的注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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