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教师轮岗交流 不如推进自主治理

2014-08-21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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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深圳市教育局下发《深圳市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这项破解择校难题、实行教育公平的措施受到了国内一些媒体的关注。报道中刊登了一些受采访教师家长的看法,褒贬有之。

《指导意见》提出的校长教师轮岗,是否能够在5年后达到改变择校现象的目的呢?有不少专业工作者存疑。校长属于干部轮岗交流,对于那些有意晋升的教师干部来说,轮岗交流成为必要的履历。但教师的交流属于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流动,《指导意见》并未要求所有教师都要交流,那么学校会派哪些教师交流?教师不愿意流动怎么办?特别**的教师学校愿意让他交流吗?如果教师不愿意去指定的交流学校怎么办?《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交流不仅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缺乏合理性,必然会遭到那些无意“升官”的教师的反对和**。

深圳的教师大多数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教师,至今深圳还在从内地引进**教师。也就是说,教师的流动若能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的话可以选聘到更多**教师。不过自主选聘的前提是学校拥有人事自**,而学校要实现人事自主,则必须实行学校自*,脱离教育局的行政管制和支配。

市教育局可以将深圳大学的法人*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之后**至中小学,赋予中小学充分的自*权,制定单位自*条例,指导建立学校的自主*理结构(校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人事委员会等),学校依靠*理体系自主运行,**干预学校的具体事务(尤其是人事)。相对而言,深圳的民办学校有着企业化的人事管理体制,在师资选聘上更为灵活。这恰恰是**学校所不具备的。但是因为行政资源一直在向**学校倾斜,民办学校一直未能获得平等的办学环境。教育局应在政策层面破除这种不平等,让民办学校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实现**学校提供普通的大众化教育、民办学校提供商业化的精英式教育的教育格局。目前深圳的民办学校的教育水平普遍不如**学校,民办学校教师有能力的会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学校,导致民办学校始终难有稳定的师资。这是教育局不能不正视的一个问题,即怎么样让私立学校的教育水平能与**学校持平、或者更高?仅仅通过校长教师的轮岗交流恐怕还是不能根本改变这种格局。

教育主管部门应因应改革趋势从具体的行政事务中脱身,还中小学以高度自*权。以中小学的自主*理来破解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应是必要的改革路径。

肖俊 深圳大学副教授、博士

标签: 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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