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婆公交车上摔伤 自称是司机刹车所致

2014-08-21来源 : 互联网

监控视频记录下了招婆婆站立不稳跌倒的瞬间。视频截图

南都讯记者门君诚通讯员卢柱平实习生刘颂辉老人乘坐公交车时摔倒受伤,她是在汽车启动还是急停的过程中倒下,老人的律师和公交公司各执一词,*后不得不靠视频才还原真相。老人曾收取司机5万多元医药费并签订调解协议,但是后来又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是老人“出尔反尔”,还是公交公司“乘人之危”?昨日上午,这起案件在南海区**桂城法庭开庭审理。

刹车时摔倒OR启动时摔倒

据招婆婆的代理律师递交给**的起诉状称:2013年12月8日7时许,招婆婆在买完菜后,乘坐南海佛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佛广公司)的276路公交车回家。当车辆行驶至佛平路红绿灯时,因为司机江某刹车,导致招婆婆不慎跌倒,随后被进入南海中医院*疗。

但是,对于招婆婆受伤的过程,佛广公司给出了另外一个说法。招婆婆上车后坐在前排座位上,在到了佛平路红绿灯路口时,招婆婆可能是觉得差不多到站了,于是站起来,想挪到后面的座位去坐。此时,红绿灯转换,汽车启动,当时手里拿着袋子的招婆婆未能扶住栏杆,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

昨天的庭审中,法官调取了事发当时的录像,而录像所反映的情况,则基本与佛广公司方面的说法一致。佛广公司的律师在庭审中还再三强调,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并没有急启急停的现象,操作合乎规范。

而此时招婆婆的代理律师也对于视频所反映的情况表示了认同。不过他同时表示,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司机在未注意车内乘客安全的情况下起步,因而存在过错。

调解协议是乘人之危?

双方均认可的一个事实是,在招婆婆受伤之后,司机江某与招婆婆在当地派出所的主持下,签订了《*安调解协议书》,由江某***支付医药费等费用共计55342.35元,调解后双方**追究对方责任。记者昨日在庭审后看到,这份调解书的签订日期为今年1月16日。

既然双方事后已经进行了调解,并且招婆婆已经****追究,那她为何又要将佛广公司告上法庭?对此,招婆婆的律师表示,这份调解协议的签订,是佛广公司方面“乘人之危”。当时受伤的招婆婆急需*用,但是佛广公司方面表示,招婆婆必须签订这份合同才能帮忙支付医药费。另外,当时还没有做伤残鉴定,招婆婆根本不知道自己伤情达到十级伤残的程度,因此在签订调解协议时招婆婆所知道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对方“乘人之危”的指控,佛广公司方面极力否认。“每次发生事故后,公司都是**时间将受伤的人员送去医院并先行垫付医疗费,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我们甚至还对其生活费进行补偿。”佛广公司的代理人称,在不妨碍*疗不扩大损失的前提下,公司都会尽力去处理好意外事件,相关的协议和证明都关系到以后公司追讨保险的问题,因此并非是“乘人之危”。法官宣布,将在9月3日对案件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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