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官调解后父子双方达成协议父母拿到赡养费 妹妹也分到30万元

2014-08-23来源 : 互联网

“分千万家产不赡养父母”追踪

南都讯记者张广军通讯员梁玉友叶彩云罗雨晴 博罗园洲,一对老夫妻分给儿子千万资产后,又状告大儿子不赡养(详见南都惠州读本7月14日报道)。此案经法官调解后,父子达成协议,大儿子答应支付赡养费。

原告陈某宁夫妇均已年过六旬,二个儿子一个女儿。2010年,陈某夫妇将名下所有的房产、物业、地皮平均分成两份,由两个儿子进行抽签,每人均分得5处房产(包括地皮),市值均达上千万元,并与长子及二儿子达成赡养协议,约定从2010年6月起,儿子每月须向原告二人支付赡养费3000元。然而,自2012年4月起,大儿子陈某权开始拒付赡养费,致使原告生活陷入窘境,无奈之下,将陈某权告上法庭。2014年7月10日,博罗县人民**园洲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庭审中,被告陈某权本人并未到庭应诉,其代理人在庭审中亦未与原告陈某宁夫妇达成调解。*终,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黄植忠采取“亲情调解”的方式,联系到了被告的叔叔,希望其叔叔作为亲人、长辈,劝说被告,化解双方矛盾。

7月中旬,陈某权主动邀请父母到饭店就餐。从这次聚餐之后,他与父母之间的联系有所增加,也慢慢道出自己的心里话。他承认是因为生意上的原因与父母产生了矛盾,对父母颇为不满,故不愿承担赡养的义务。

[*新进展]

父母已申请撤诉

经过法官的调解,陈某权要求与父母和解,他主动将从2012年4月起至今拖欠的赡养费***补偿给父母,并**今后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父母表示同意,但又提出一个要求,希望两个儿子每人拿出15万元给他们的妹妹,因为当初分家产时,将所有的家产都分给了两个儿子,女儿什么都没有分到。

黄植忠法官在调解中,也多次提到父母对待儿女应该一视同仁,女儿也是骨肉,两老人认同。所以,希望能够给予女儿一点补偿。两个儿子表示理解并同意支付。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昨日,博罗**表示,现在,大儿子已主动履行,其父母也向**申请撤诉。

标签: 惠州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