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骗入传销窝 被囚3月跳楼逃生

2014-08-23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朱鹏景通讯员姬鸿雁刘洁琳谭炜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公开宣判了一起13名传销组织成员非法拘禁案。传销组织成员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被害人小良(化名)骗至珠海市斗门区并拘禁在一间出租屋内,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在遭到小良的**后,将小良非法拘禁长达3个月。13名被告人因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以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85后找工作被骗入传销窝

2013年8月3日,现年26岁的小良接到以前同事石某的电话,称珠海斗门一知名企业招工,每月工资3000多元,还包吃包住,他可帮小良联系,让他赶快到珠海来。小良当晚就从深圳坐车到珠海,石某将他带到位于斗门区井岸镇的一出租屋内,并找借口拿走他的手机。此后,陆续有人来找小良谈话,劝他跟他们一起做直销。小良才意识到他们是传销组织。被囚禁出租屋内,小良迫于无奈上交了3800元入会费,被转移到另一个传销窝点,他们称之为“家”。其间,小良被十余名传销组织成员轮流看守,无论洗澡、睡觉都有人在身边看管,就连上厕所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次数。“我感觉没自由了,我非常渴望离开。”。2013年11月9日凌晨3时许,小良趁传销组织成员熟睡之机,通过冲凉房的小窗逃出,再由二楼平台跳到楼下摔倒骨折,被路人发现后**。

非法拘禁 该组织13人获刑

据了解,13名被告人进入传销窝点时就被冠以“绰号”,平时交流过程中大家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而是以“跳跳糖”、“平底锅”、“小丸子”、“小精灵”、“乌贼”等绰号相称,并有具体的分工。该13人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了90%,都像被害人小良一样被骗进入传销组织,然后开始发展“下线”。据被告人供述,每名下线交了3800元后,介绍人就得570元,而“下线”来了之后则由“公司”所有成员共同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而同时成员之间也相互监管,以防有逃跑,所有成员只能在房间内活动,不得离开房间,如果要离开房间必须要有几个人陪同才能离开,成员在房间内打电话必须开免提,必须有人在旁边听,证件、手机、现金全不能带在身上。

公诉机关将13名传销组织成员以非法拘禁罪起诉至斗门区**。斗门区**认为13名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依法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2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拍案

一拍

7个月案件超过去年全年

据斗门**统计,今年以来,斗门**发现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犯罪快速上升。2014年1-7月,斗门**共受理非法拘禁案22件129人,其中为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引发非法拘禁犯罪17件96人,占非法拘禁犯罪总数的75%以上。与2012年全年的7件23人和2013年全年的14件56人相比,无论是收案数量还是涉案人数,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拍

涉案人员趋年轻化

与过往相比,此类案件也开始呈现一些新的特点。涉案人员在年龄结构上呈现年轻化,涉案被告人中,90后有40人,年龄*小的只有19岁。大中专甚至本科学历人员在不断增多。从身份复杂性看,涉案被告人多具有加害人、被害人双重身份,部分被告人因受他人蒙蔽或为挽回损失,从*初的被害者转化为加害者。从户籍情况上看,涉案被告人中,绝大部分来自除广东以外其他数十个省市县,外来人员参与、异地活动等因素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其次,网络成为实施犯罪重要载体。通过QQ、**等网络聊天工具将同学、亲属、工友等骗至斗门传销“据点”的占80%以上。有的被告人为拉下线,专门在网上钓鱼,以热恋女友身份引诱外地网友前来斗门见面,继而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

另外,传销组织一般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历、老总等五个级别,***以上人员幕后遥控,很难抓获。

三拍

找工作走正途 保护自己

找工作如何防止陷入传销陷阱?对此,法官建议,一是求职者要通过**途径获取信息。如可以通过企业或**的官方网站、劳动就业中心、**的公开招聘会等方式获取工作信息。二是求职前详细了解企业信息,严格核实该企业是否合法、有无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等,勿轻信陌生人、亲戚朋友的介绍。三是面试时,请勿把自己的手机身份证等证件交给陌生人保管,*好找同伴陪伴。四是了解传销犯罪的手段和方式,时刻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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