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权力清单还不够 负面清单更鼓励创新

2014-08-23来源 : 互联网

大浪淘沙(翻阅文件)

珠海市5局“权力清单”的**是个好事情,意味着**部门施政有了更明确的“权力”边界,意味着市民的各项“权利”有了更清晰的主张渠道,意味着珠海在行政法*化的道路上又往前迈进了很大一步。但在“权力”与“权利”之间,在清单的“正反”两面,有些模糊的认识容易弄错,需要理上一理。

公共权力是一种能力,可让行使者凌驾他人自身意愿之上而影响他人行为,意味着你不得不服从!公共权力行使主要在**,授予来自人民,在行为上受法律约束———“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

珠海市5局目前公布的权力清单其实是一个“正面清单”———**只能以清单事项为依据,在法律赋权的范围内行事,否则就是越位,就是不法作为。对市民来说这要鼓掌欢庆,因为平时观感中的**太强势了,有了这张清单后市民就能辨别搞不好这件事**是不能对我做的,否则就是不法施政;或者明白这件事就是你**应该做的,不能不作为。对**来说其实更是喜大普奔!很多官员平时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部门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公务员新丁更是如此———迅速熟悉工作要求是一个颇大挑战;很多情况下动不动被投诉、被行政复议、被问责、甚至吃行政诉讼官司,就是因为长期以来缺乏一个系统的《工作指引》!

但是“正面清单”也有不足。在“不胡作非为”的“正面清单”理念寓意背后,可能带来很高的“为官不为”、“依法不作为”风险。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事务的新增速度永远超越立法和修改行政守则的速度。若一项特殊情况被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甭管它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处罚,该部门说“它不在清单之上,我无法处理”,你能拿它怎么办?特别反映在**创新上更是如此。在正面清单面前,相关部门有的其实只是被允许在笼子内行走的伪自由,改革是清单的拉长,创新容易越界而被叫停。

这就呼唤出了“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是在近期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出现的一个夺人眼球的关键词,其实是一种**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也广泛应用于各种改革、突破的领域,具体意思就是不在清单上的事项都不禁止———就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权利清单”!“负面清单”理念的基础就是守住底线。确定好*终底线,鼓励在底线之上大胆探索、突破创新。□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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