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房屋“养老金”历年累计支出只有11.39万

2014-08-23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熊晓艳 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不高的问题,昨日记者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维修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已制定相关增值方案,尚待**审批。据此前江门市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历年实际支出总额为11.39万元,尚有银行存款1.59亿元。

维修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为避免申请人走“弯路”,该中心已基本实现交存业务即时办结,使用支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到批核流程。

现状:10多个小区用了11.39万

据了解,江门市于2009年开始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0年**《江门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当年4月开始实施。2012年2月,为更好地对资金进行管理,维修金管理中心批准成立。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新建楼盘的维修资金能按规定交存,而且市区已有中天**花园、东堤湾花园、凤山水岸花园、骏景湾豪庭等10多个小区成功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而据前不久公布的江门市审计局的报告显示,从2009年至今,江门市住宅专项维修金支出总额为11.39万元,至2013年底银行存款余额为1.59亿元。

“由于江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形成业主自主自*的氛围,尚未有小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保值增值等管理形成业主大会决议。”维修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区归集的维修资金大多也是新建房屋,此类房屋尚未进入维修高峰期,资金使用量较少,普遍存在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不高的现象。

解释:已经提出增值方案

据悉,目前维修资金全部委托银行代管,银行按活期利率计提利息。市审计局称,虽维修金管理中心基本能按有关法规对维修资金进行收取、管理、使用等,但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有待提高。

维修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回应,作为房屋的“养老金”,*重要的是**资金的安全,根据“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监督”的原则,该笔资金的使用、续交、增值等管理事项均由业主大会决定。

针对维修金增值收益不高的现象,昨日,维修金管理中心表示已专门请示市**并提出了维修资金增值方案,该方案尚待批复中。

措施:提前介入并全程指导办理申请

对于部分市民反映提取、使用该类资金存在“两个三分之二”的难题,维修金管理中心回应:该规定是根据《物权法》来制定的,即业主共同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江门市在法律法规没有新的修订前,还将按现行规定执行”。

不过,维修金管理中心也表示,随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逐步增多,物业服务企业在熟悉相关流程后,工作效率已明显加快。据悉,目前市区住建局共设有4个专责服务窗口,提供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而资金交存也已基本实现即时办结;若想申请使用资金,管理中心将提前介入并全程指导办理,使办理者少走“弯路”,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资料审核、现场查勘和资金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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